西红柿小说 > 古代小说 > 快穿:变美后,我赢麻了 > 第153章 男主极品亲娘(四十一)全文阅读

季三郎一家经此劫难,日子过得竟愈发好了。

季三郎在家里养病,只有季三娘子一人做工干活。

但她遇到了心软的顾娘子啊,每日除了给些工钱,还会送给她一些吃食。

而这些东西,不会再被季老太夺走,也不会被季家其他房头的孩子们抢走。

还有万娘子,自打知道自家夫君收了季克己为弟子,对他就像半个儿子一般。

吃住都在郑家,回去的时候,还会让季克己带一些回去。

万娘子还会给季克己做衣服,也不是用特别好的布料,但都是簇新的,穿着也舒适。

季克己非但不花家里一文钱,反而还能给家里带回吃食、衣物等。

还有其他的邻居,也都可怜季三郎一家。

虽然不像顾、万两位娘子那般大方,可也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多多照拂。

日子好了,有了奔头,季三郎夫妇仿佛心里燃烧着一把火,愈发勤奋能干。

季三郎伤了腿,不能动弹。

没关系,这难不倒后世穿来的郑晚君。

她把轮椅复制出来,再次让父母以及季克己惊叹不已。

为什么是再次?

这不是还有活字印刷嘛。

虽然郑晚君没有提醒太多,只是稍稍点了一句,聪明的季克己就把活字给刻了出来。

但,季克己心里很清楚,有时候就是那么轻轻一句点拨,就能让人看破迷雾。

所以,季克己、郑晚君两只小的来到郑先生面前,将刻好的活字以及一个小小的木框取出来,并现场成功演示如何用活字印刷,郑先生饶有兴味的问:这是谁想到的时候。

季克己毫不犹豫的回道,“多亏郑小娘子提点,否则,我根本就想不到。”

郑晚君有些心虚,自己确实提了一句,可最关键的时候,却是人家季克己主动想到了。

她的功劳,似乎并没有那么大。

而季克己呢,非但没有抢攻,还把所有的功劳都推到了郑晚君身上。

他是要巴结自己嘛?

应该不是,因为郑晚君清楚的看到,自家阿爹眼中早已闪烁着对季克己的喜欢。

就算季克己不主动“让功劳”,郑先生依然会收他为徒。

所以,这人是真厚道!

且知恩图报!

还有啊,郑晚君发现,季克己是真的钦佩她的聪明,并没有“嫉贤妒能”。

郑晚君除了讨厌妈宝男、愚孝男之外,也非常痛恨一种类型的男人:自己无能,却还嫉恨、打压优秀的伴侣。

相互扶持,相互成就不好吗?

偏偏为了所谓的大男人自尊,利用世俗的偏见来PUA女子。

季克己似乎不是这样的人。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他现在还太弱,需要郑家的扶持。

但,一个十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心机吗?

再者,就算将来他成功了,也未必能够达到郑家的高度。

郑晚君已经隐约猜到自家似乎不是什么小康人家。

毕竟,真正的市井小民,是不可能有能力从京中请来宫女退役的教养嬷嬷。

郑晚君心中有了猜测,便开始仔细留意早家中的种种细节。

这不留意不打紧,郑晚君发现,她家的生活,其实也跟真正的小门小户不同。

她家有四个“帮佣”,父亲的小厮,灶房的婆子,母亲身边的一个嬷嬷,和一个小丫鬟。

寻常人家,能雇得起这么多人?

更不用说,这些人,未必就是雇来的。

郑晚君仔细观察,大胆推测:这几人可能是传说中的家生子!

而且,他们家,应该不止四个。

毕竟这些人都是专司其职,可郑家的水缸、柴房从来就没有空过。

还有定期送来的肉蛋果蔬,过年送来的牛羊家禽、皮子毛货等等……

“我爹娘只是低调,但我家极有可能是个大户人家。”

郑晚君默默将这个猜测藏在了心底。

随后,她开始有意识的打探消息。

还是一次去清风观的时候,遇到了当地的一位看着读过书的老人。

郑晚君拉着季克己,羊做好奇的孩童,向对方打听本地出过什么名人。

那位老者便骄傲的说:“河阴郑氏!”

郑晚君和季克己齐齐眼睛一亮。

郑氏?

“没错!就是咱们河阴县的郑氏。他们祖籍在河阴县河阴村,百年前,还是普通农户。”

“后来郑家出了个会读书的天才,十三岁考中秀才,连中三元,二十五岁被圣人点做状元。”

“随后的一百年里,郑家子弟全都刻苦读书,科举入仕。”

“最耀眼的一代,当属郑尚书,一门七进士,父子双探花。”

郑尚书?

礼部尚书郑启,郑晚君的嫡亲祖父,也是“父子双探花”中的父。

“子”呢,则是郑晚君嫡亲的大伯父,前年外放浙州,四品知府,前途无量。

郑晚君:……知道我家可能是大户人家,但没想到这么牛逼啊。

她的祖父已经是六部的主官。

再有几年,极有可能入阁。

入了阁,就相当于拜相,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朝廷重臣。

还有叔伯等,也都十分牛逼。

郑家未来三十年,都不会出现断层。

她的亲爹,是郑家的嫡幼子,不只是父母宠爱,就是长兄、次兄也把他当成自己的责任。

这些年,逢年过节,还有郑先生、郑家三个儿女的生辰等日子,京中都会送来丰厚的礼物。

郑先生爱静,不愿张扬,万娘子以夫为天,自然跟着一起低调。

否则,以郑家的门第,慢说知县了,就是知府也要敬着捧着。

郑晚君:……很好,就这样的家世,根本不怕自己遇到凤凰男、中山狼啊。

因为郑家真的很强大,似季克己这样的新秀,就算再努力成长,想要达到郑家的高度,也要三五十年。

而到了那个时候,她的儿孙都长大了,难道还怕一个糟老头子?

咳咳,好吧,郑晚君承认,自己想多了。

话题也被扯远了。

有了活字印刷,又弄出可以随意移动的椅子,郑先生开始正视自己的女儿——

虽然只有七岁,却早慧懂事。

思维如同天马行空,总能带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

不愧是我的女儿啊,从小就这般聪慧。

郑先生知道自己不够优秀,可若是能够生出优秀的儿女,再培养出优秀的学生。

谁还会觉得他郑四郎是个无用的病秧子?

郑先生本就把郑晚君当成了掌上明珠,意识到她的不凡后,便愈发纵容。

万娘子向来听从丈夫的,见丈夫开始亲自教养女儿,虽然有些不赞同,却还是默默的放任了。

至于那位从京中请来的嬷嬷,也成了摆设。

偶尔给郑晚君上个礼仪课,或是跟万娘子分享分享京中的流行花样儿。

郑家的日子也进入到了新的阶段。

有了轮椅的季三郎开始试着干些活儿。

力气活干不了,但烧水做饭、编筐木工之类的活计,还是没有问题的。

随后,郑先生的印书作坊悄然开业,季三郎便去作坊做活。

他学过木工,凋版学了一段时间,也有模有样。

郑先生看在季克己的面子上,对季三郎很是照顾,薪水也是高于市价的。

季三郎有了稳定的收入,而季三娘子呢,也能持续在顾娘子那儿拿到工钱。

夫妻俩拼命干活,一个月竟也有两三千铜钱的进账。

看到那么多的铜钱,季三郎夫妇都惊呆了。

“除了吃住花用,还能攒下这么多钱。这还只是一个月,若是一年的话——”

季三娘子卖力的掰着手指头,感觉十根手指头都不够用了。

她笑得合不拢嘴,仿佛已经看到自家一年攒下好几两银子。

攒个三五年,就能想办法买个小院子的美好前景!

“孩子他爹,你快掐我一把!这是真的吗?怎么就跟做梦一样?”

季三郎老实,妻子让他干啥,他还就真的干啥。

“嘶!好疼!你个憨货,我让你掐,那就真掐啊!”还掐得这么用力。

季三娘子娇嗔的骂了一句,脸上的笑容却愈发灿烂。

她的胳膊好疼,所以,这不是做梦!

她家的日子真的好了,是她过去做梦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季三郎一家的日子好了,首先就表现在一家人的模样上。

季三郎和季三娘子没了过去的那种麻木、憔悴、苍老,他们的眼睛里有了光。

虽然还是看着怯懦、畏缩,更多的却是老实,而不是毫无底气。

季克己就更不用说了,在郑家养了几个月,身上那种油墨的污垢和臭味儿不见了,皮肤也渐渐变白了。

双手的老茧慢慢软化、消失,指甲缝里再也没有了那种仿佛总也洗不掉的黑渍。

穿着干净、合体的衣裳,还有读书孕育出来的独特气质,俨然也是一个翩翩少年郎。

季克己的容貌,不如赵青云精致,却也多了几分男子的硬朗。

赵青云是美得雌雄莫辩,季克己则是清俊小郎君。

两人是不同类型的美,各有千秋。

不过,最能给人产生美貌暴击的,还是赵青云。

季克己有了郑先生这个先生,他也足够努力。

他这个后来者虽然没有居上,却也有了跟赵青云相提并论的资本。

总是被书院的先生和邻居们放在一起对比,当事人季克己、赵青云却没有受到流言蜚语的影响。

季克己继续努力读书,对待赵青云也是非常尊敬。

赵青云呢,读书、看顾家里还来不及,哪里有闲工夫去在意外人的评论?

两人都不在意,而季家老宅的人,却将那些话都听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