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 > 玄幻小说 > 非人生物见闻录 > 200、第五章狌狌·等待全文阅读

一路杀人, 查资料, 实在查不出什么也没关系,人被杀光了也没关系,活人的话我还不信呢,死人的话就可靠多了, 或者该说,灵魂的记忆比嘴巴真实多了。只是相对真实, 至少我的脑子里有几十种修改别人灵魂记忆的法子。

少凰曾说起的那个被洗脑以为是另一个身份的神人应该是被其中一种法子给改了记忆,不然没法解释一个神人怎么会被洗脑,神人的记忆不全是靠脑子, 更多的是靠神魂。神魂里的记忆被人给改了, 它才会以为自己是另一个人,只是, 这种洗脑显然也不成功,它最后还是察觉到了不对劲, 然后用最令人刮目相看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自我怀疑并非虚妄。

话说,哪个神画风这么清奇, 简直无敌。

不过, 修改别人灵魂里的记忆这种事是实力强大的真神的能力, 凡人甚至仙人都没这能力, 因此我在解剖这些东西的灵魂时一点都不担心谁灵魂里的记忆是有问题的, 哪个神会这么闲得慌跑来修改几个“凡人”灵魂里的记忆?

解剖完了我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将倒霉的随手丢掉自生自灭。

尘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支离破碎的灵魂, 欲言又止。

我说:“有事?”

“你刚才的状态.....感觉一点人气都没有。”尘寰想了想,说:“感觉有点相信你曾是一个神。”

我愣了下,不由揉了揉额角,他不说还好,一说我才意识到,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冷酷了?

就算这些家伙有罪,但被这么解剖一番,永世不得超生是必然,解剖灵魂查看灵魂的记忆对灵魂的伤害是极大的,轻则生生世世都是先天白痴,重则灰飞烟灭。而我决定解剖它们时一点迟疑都没有,仿佛今天天气如何,自己想吃什么的心态。

这种心态,我不陌生,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大洪荒的时候我就是这样的,对于非神类的生灵,都是这般的心态。没有恶意,但也没有善意,需要时选择最省事的选择,至于凡人的想法与意愿,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自己需要与否。

背脊的冷汗刷刷的往外冒。

千万世的轮回,神魂的特质保留了我的本质,我仍旧是我,不论是靁还是君羽落都是我,只是我不同时期的身份罢了。这就好像十年前的你与十年后的你肯定不一样一般,但隔着十年的自己再怎么变,终究已经变了,变不回从前了。可从未有人告诉我,若是十年前自己的三观太过坚挺,正在同化十年后的自己该怎么办?

十年的距离,没人知道自己是会变得更好还是更坏,而我,我也说不清千万年的距离,自己的变化究竟是好还是坏,从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变化是好事,我现在有人性多了,若是从神的角度来看,我现在....很危险很容易招来心魔。

人与神最大的差距不是力量,而是心境,凡人欲望太多,杂念太多,很容易为心魔所扰,不,准确说,心魔最喜爱的莫过于人族,太容易控制了。而神,几百万年苦修得以证道,心境早就淬炼得百毒不侵,不过若是一不小心阴沟里翻船被心魔给入侵了,后果也远比凡人被心魔控制更恐怖。凡人顶破天也就祸害几个人,而神.....我觉得少凰与三十六联手差点灭绝人族足以说明很多事。

正常情况下,能够修炼成神,想要入魔也很难。

还是拿三十六举例子,它恨人族吗?肯定是恨的,恨之入骨,不管是谁被那么虐待,差点就死了,死因:虐杀。估计它在被虐待的时候就一个想法:你们人族怎么就不去死呢?

怀抱着如此的恨意,它若成神,那么它成神之日必然是人族灭绝之日。

但天道不会允许一个满心仇恨的人登上神座,心魔更是最爱这种有着心理问题却离神座只有一步之遥的修士。因此,等待三十六就两个选择:放下对人族的仇恨,登临神座,永恒不灭;继续恨下去,走火入魔,被心魔控制。

很多时候,人不是不知道怎么做才对自己是最好的,但知道和做得到是两回事,而原因?不过三个字:放不下。

三十六放下了,所以它成了神,而这样的理智与心性是一个上神最基本的素质。不过,三十六放下仇恨并非出自对人族的原谅玉宽容,这对人族而言也是最危险的。

当一个神它不恨你也不怪你,只是单纯的看你不顺眼,发自内心的觉得你不顺眼,你想化解都无从下手,因为它对你没有恨也没有怨,所谓解铃人还需系铃人的前提是有个铃。最悚然的是神与人的一个区别就是,人会因为道德而约束自己,神却不会,看你不顺眼就让你消失,神做这样的事毫无心理障碍,甚至理所当然。

不过,天道不在乎这个,众神也不在意,反正三十六看不顺眼的又不是它们的族裔,因此人族只能眼泪往肚子里吞。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说了也没人在乎。

三十六能够放下那样刻骨的仇恨,心魔什么的自然是它的手下败将。

而我,老实说,我没经过心魔,我活跃的那个时候心魔还不知道在哪旮沓呢。我只是厚积薄发,终于悟了,然后就证道成神了。不过,我被九凶兽轮番洗礼过,这个比心魔坑多了,认真说起来,我和娲灵只怕是这天地间唯二对凶兽的污染能力产生了抗性的存在,药吃多了会有堕药性,毒/药吃多了也同样会产生抗体。

心魔什么的,真找上我,谁更倒霉还真说不准,如果被凶兽给祸害出来的抗性对心魔也有用的话,我自然不用担心什么。但若是没用,那悲剧的就该是我了。

一个没有渡过心魔劫的神魂,再加上我如今的状态....莫名的觉得自己好像一大盘香喷喷的叉烧肉。

尘寰的疑惑看着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就是我可能被心魔找上了。”

尘寰愣住。“什么!?”

我掏了掏耳朵。“不用这么大声,我听得清。”

“你怎么会被心魔.....神还会被心魔给找上?”

“神不会被心魔给找上是因为证道成神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心魔给斩了,但我那会证道成神还没有成神前需先斩心魔的程序呢。”

尘寰也冒冷汗了。“那怎么办?”

“凉拌。”见尘寰眼睛里冒火,我忙道:“心魔这东西我虽然不了解,但根据特性也能猜出一些,这种东西,你越怕,它就越厉害,可你要不怕,对它百无禁忌,它也奈何不了你。”

心魔也是魔,若是物理攻击,就我现在的状态还真不好说,但只是心理攻击的话,我还真不怕,面对心理攻击,只要你自己足够坚定足够清醒便不会有事——经验之谈,被九凶兽给活活逼出来的经验。

尘寰无语的看着我。“你真淡定。”

我说:“心魔再厉害也不可能比九凶兽的心灵污染更坑。”比起心魔,我更担心自己会不会变成恐怖分子,而且还是那种全世界觉得我有病,我自己却觉得很正常的类型。好吧,那也不算有病,只是恢复很多年前的思维逻辑而已,可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挺好的,若是恢复了以前的价值观,那我就不适合再在人间界呆下去了。

尘寰疑惑:“九凶兽?你与凶兽打过很多交道吗?”

能不多吗?凤凰死后我跟疯狗一样追着九凶兽百万年,能杀的我都杀过,自己杀不了的我也设计过,比如宁渊,论武力值我不如它,但那没关系,一个神打不过,我设局让众神群殴它,硬是将它给弄死了一次,死得相当惨,被众神活活打得连齑粉都不剩。

话说回来,这么一回想,我最后死在凶兽的手里真的是很理所当然的事。

这世间除了我还有谁会如此作死的与真正不死不灭的凶兽结下深仇大恨,并且一结就是九头,整个凶兽一族总人口也不过九头,被凶兽吞噬而亡的结局,早在我决心报复凶兽时便已注定。

我随口说了一些。

尘寰默了两秒。“你对凤凰可真是真爱。”

我不置可否:“大洪荒时代,神人满地走,但我最在意的就是它与娲灵,它被活活逼死,我自然要为它报仇。”

经过那么多年,我也想明白了,凤凰说得对,也不对。我爱它,但那并非爱情,不过也不差啊。

谁规定人活着就只能有爱情了?但就算对凤凰不是爱情,也不代表我能对它的死无动于衷。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的人,但能够成为真心朋友的不多。而神类,凡人梦寐以求的长生不死是我们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真的就不会死,我们也会死,只是不存在寿终正寝而已,要么死于天劫,要么死于神战。求道之路何其漫长艰难,而这条路上的危险与人心莫测,不管会遇到多少人,你都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够相信谁,又可以相信谁。

我很幸运,这世上谁都可能不可信任,但有两个神是我永远都可以信任的。

何其有幸,很多的神活了千万年可是连一个可以完全放心的托付后背的人都没有。

尘寰说:“我记得你最后是被凶兽给吃了的。”

“对啊,被吞吃的,宁渊吃东西真是不讲究。”我吐槽道。“不过我也倒霉,我的本体庞大无比,它一口根本吞不下,最后是切段吞的。”

“被吃的时候你已经完全断气了吗?”

我默了一秒。“气是完全断了,但神类的生命形态,躯体断气并不代表就死透了。”

尘寰显而易见的呆了下。“对不起。”

“没事,不过是被吃而已,躯体断气后我就没了肉痛的感觉,而它吞噬我神魂的时候我也很快就失去了感觉,也没吃多少苦头。”我安慰的说,也不知是在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

“后悔吗?”

我不解:“后悔什么?”

“跟凶兽借那么大的梁子。”

我反问:“我为什么要后悔?”

凤凰死了,我给它报仇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尘寰看了看我,最后换了个话题。“若是有一日我死了,你会像为凤凰报仇一样为我报仇吗?”

我说:“你不会死。”

尘寰哭笑不得。“谁都会死的,神都不例外,何况我。”

“只要你不被天劫给劈死,我就不允许你死。”顿了顿,我补充道:“不过你要实在倒霉被天劫给劈死了,那我也没办法,反正我不可能灭了天道为你报仇。”

天道是天地间所有法则的集合,与其说它是存在,不如说它只是一种概念,勉强可以说是概念存在,有点像科幻片里的智脑,而天道这个智脑存世的任务就两个:计算因果与守护盘古世界。

天道若是有生命,那么它的生命比起凶兽只会更令人想呕血,都是那种可以无限刷新复活的变态。想要灭了天道就只有一个法子,毁灭它存在的意义,没有存在的意义,天道也就不存在了,而要毁灭天道存在的意义——

毁灭盘古世界就可以了。

只是,说来简单,但且不说谁干得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便是神界的那群三观跟人族有别的神类也不可能答应。

再怎么三观有别,有一点都是共同的,盘古世界是我们的家,敢拆老子家,老子灭了你(凡人)/屠你全族(神类)。

尘寰笑说:“你会这样说,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已经有点喜欢我了?”

我愣住,这个问题.....没想过。

不过想想的话,我讨厌尘寰吗?

当然不讨厌,认真说起来,我对他还挺有好感的。

最初相识的时候是因为他那一身皮毛太好了,让我忍不住救下了他带回家养着,再后来,这么多年过去,在我以为自己的过去再也找不到相关的联系时与他重逢了,当我想起雷泽界的记忆时说我对他的存在没有什么感觉那是谎话。我很高兴,很高兴还有这么一个故人活着,很高兴再见到他。

我不讨厌他,但也挺喜欢他的,真的,可是——

“喜欢不是爱。”我说。

尘寰笑道:“聚少成多,我等它质变的一日。”

这回答.....我果断选择转移话题。“我已经找到有用的信息了,我们去下一站吧。”

尘寰笑得更开心了,但也没追问什么。“下一站是哪里?”

“香港。”我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读者看到了这张短小的催稿君,必然是因为我又在加班,还是通宵的,凑合一下,明天放假会补上字数,这张和前一章肯定字数破五千,同时后天也就是31号双更

ps:有兴趣的可以猜猜少凰为什么说数字弟子团中的小幺是最适合跑人间界的,这个原因很重要,它承上启下,承的是前面的很多篇幅涉及的内容,启的是人间界即将到来的灾难。

它被三十六坑到人间界时没有任何人帮它说一句话,而它又为什么故意将三十六拽下人间,是不知道三十六对人族戴着有色眼镜还是别的,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同一个

再ps:小幺对人族没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