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 > 其它小说 > 永歌教会 > 第三十二章 豌豆城分部的一天全文阅读

荒原上的冬天,时间过的非常快,在不知不觉中,冬天就过去了。

罗斯·永早上推开房门,发现教堂院中的树发芽了,春天到了,这代表他加入永歌教会,成为李永之神的信徒已经有三个月了,三个月前他在走头无路的时候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加入了永歌教会,信仰了李永之神,加入教会后,牧师从抓捕他们的黑帮手中护住了他们。

罗斯·永这个名字是科马斯牧师给他取的,罗斯之前是豌豆城中低层的孤儿,他没有名字,只有外号,没人会给一个随时会死去的家伙取名字。

他的名字就是科马斯牧师引导他加入教会的时候给他起的,牧师说拥有属于自己的名字是每一个智慧生命最起码的权利,你之前怎么样我管不到,但你既然决定信仰伟大的李永之神,就要拥有自己的名字,我给你取名为‘罗斯’,这个名字是之前在我家乡一位十分英勇战士的名字,至于‘永’这个姓氏,是牧师和神灵沟通后赐予他们的,取自李永之神的永字。

到这个春天,罗斯已经十一岁了,他不记得自己的生日,之前还在街上的时候听比他大的孩子说,他是春天出生的,在获得罗斯·永这个名字之前,他一直将每年树木发芽的第一天作为自己的生日。

但现在他不再是豌豆城中只有外号的孤儿,他有了自己的名字,一个英勇的名字,‘罗斯’,还有了姓氏,神灵赐予他的神圣的姓氏,‘永’,他决定将自己加入教会的日子当做他的生日,加入教会让他彻底摆脱了之前烂泥一样的生活,教会赋予了他新生,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

罗斯是豌豆城中第一批加入教会的五个孤儿中最大的一个,是剩下的四个小家伙的哥哥,他在加入教会后,主动向牧师提起要学习战斗技巧。

他是哥哥,要保护自己的四个弟弟妹妹,他也知道任何一个势力都不会养闲人,他要展现出他的价值,好让他们五个活下去,一个字都不识的孤儿,除了他自身,没有其他东西,成为一个战士,是他能想到最快展示自己价值的方法,最少还能当中战斗时的炮灰不是吗?只有他有了价值,才能让教会接纳更加弱小,虚弱的弟弟妹妹们。

牧师同意了他的需求,让卫兵队长教授他战斗技巧,他很努力,也很有天赋,更重要的是他很虔诚,他在一个月前收到了他师父给他的礼物,一柄短剑,一把火绳前膛手枪,更是在一个月前的一次祷告中,受到了神灵的关注,赐予他圣职者的力量。

他获得的力量很少,和教会里真正的一级圣职者比起来不值一提,他的力量都不足以凝聚自己的信仰武装,只能将信仰之力附着在武器上使用。

他在获得力量后更加努力了,一星期前教会骑士团护送物资经过豌豆城的时候,他师父将他介绍给了一名教会骑士团的小队长,他是师傅的师傅,是一名能凝聚信仰武装的真正圣职者,他让罗斯叫他祖师,他很看好他,临走时送给他了一柄真正的长剑,被教会祝福过,加持了锋利附魔的长剑。

他洗漱后,走到树下,抽出自己的长剑,开始晨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