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 > 修真小说 > 修仙强者混都市 > MJ的自传《太空步》2(相关)全文阅读

我一直不理解人们为什么总是认为艺术家的创作必须以真实的经历为基础,或是必须反映他或她自己的真实生活。一般来说,人们不能超越真实生活,我明白,我有的时候写我的经历,但是,我听到或读到的东西也会激发起我创作歌曲的灵感。想象力是艺术家最有力的武器,它可以创造出人所需要的某种感觉或感情,也可以把你引入一个完全不同的境界。

在录音室中,昆西给了工作人员和音乐家们自由发挥的权力,也许只有他自己擅长的管弦乐方面是个例外。我把格雷格?菲林根斯带来参加监制工作,他曾经是我们制作《命运》的一员,这回我们又在恩西诺一起共事了。我们和大家一起齐心协力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工作。除了格雷格以外,保林豪?德科斯塔也回来了,负责打击乐的演奏,兰迪在《满足为止》(Don‘tStopTillYouGetEnough)这首歌中也有精彩的表演。

昆西从不选用对他的吩咐只是唯唯诺诺的人,他对这一点要求得惊人的严格。我这一生一直都是生活在职业音乐家之中,我能看出谁只是随大流,谁有独到的见解,什么样的人创造力平平,什么样的人可以经常跟你争论问题,而这种争论是建设性的,他不会因为争论而忘掉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和我们一起工作的有外号叫“雷公”的路易斯?约翰逊,他与昆西在制作“约翰逊兄弟”乐队的专辑时曾一起工作过;还有瓦?沃森、马洛?亨德森、戴维?威廉斯和拉里?卡尔顿,其中拉里是从“十字军骑士”乐队来的吉他手。另外,还有乔治?达克,菲尔?厄普丘奇和理查德?希思这些从爵士音乐界来的精华。他们一点儿也没有显露出因我们的这种音乐与爵士乐之间的不同而产生的不适应感。我和昆西的工作关系很好,我们各自担起自己的责任,并经常共同讨论问题。

在制作《疯狂》以前,除了为“约翰逊兄弟”乐队以外,昆西并没写过多少供跳舞的音乐。因此,在制作《满足为止》、《日夜操劳》(WDayandNight)和《走进舞池》(GetontheFloor)这几首歌时,我和格雷格一起想办法使它们的声音更加强有力。《走进舞池》这首歌虽然没有单独制成单曲,但它的确十分令人满意。它的作者路易斯?约翰逊在这首歌的开头几个小节写得较平缓,然后,随着我一遍又一遍的重唱,它的节奏感越来越强烈。昆西的工程师布鲁斯?斯维顿为我们合成了这支歌,我直到现在还特别喜欢听它。

《日夜操劳》是保林豪的杰作,在这首歌中,我的歌声紧跟着他用特别的乐器奏出的音乐。格雷格准备了一架电子钢琴加入伴奏,它的音色听起来美极了,不带任何共鸣音。这首歌的歌词主题与《命运》中的《我为你做的一切》(TheThingsIDoforYou)的主题差不多,但是,我早就说过,它是一首把过去的东西提炼而成的歌,因此,我想让歌词简单一些,而使音乐占据主导地位。

《满足为止》这首歌的一开始,在低音提琴的伴奏下有我的一段独白,再加上斯文铃琴和打击乐的声音,能突出一种紧张的气氛,使人猛醒。我的独特的演唱设计使这首歌听起来很不一般。在这首歌中,我采用了复录的方法,这样,可以达到好几个人一起唱的效果。我为自己写了一个高音部分,我自己并不能一口气唱完它,便把几次录音合成起来,然后再配上音乐,这样安排,可以解决很多演唱上的问题。在这首歌的结尾,Q采用渐弱的结束方式,写得让人惊叹不已最后突然插入吉他声,就像科林巴琴一样。这首歌对我来说意义非凡,因为它是第一首全部由我创作的歌曲。《满足为止》是我的第一次好机会,它一出来,销售量就一直保持第一;也正是这首歌使我第一次赢得了“格莱美”奖。昆西很信任我,他鼓励我独立创作,然后为我配上弦乐伴奏,使歌曲锦上添花,我很喜爱这种工作套路。

正是民谣式歌曲使《疯狂》成为迈克尔?杰克逊风格的唱片。我过去在“杰克逊五兄弟”时也唱过民谣式歌曲,但他们对此从来就不很热心,只不过把它当作对我的让步罢了。在《疯狂》中,除了《女朋友》这首歌以外,《无能为力》(I‘tHelpIt)也有平滑而迷人的旋律,既能打动听众,唱起来也很有情绪,但它比另一首更柔和的歌《与你同舞》要快一些。

两首最成功的歌曲当推《疯狂》和《与你同舞》。大家都知道,过多的高节舞曲使人的精神高度紧张,但我喜欢的是那种循循善诱,柔情如水的歌声,就像对待一个害羞的女孩,让她自然的流露出羞怯的心情要比强行打消她这种心情好得多。在《疯狂》这首歌中,我还是使用了很高的嗓音,而《与你同舞》则需要用较自然的嗓音。我觉得,如果你去参加一个音乐会,这两首歌可以使你流连忘返,而强烈的爵士乐节奏则可以使每个人心满意足的回家。下面一首歌是《她走出了我的生活》(She‘sOutofMyLife),也许这首歌的私人成分太多了,不适合在音乐会上演唱。

这首歌是我为自己作的。有的时候,我都不忍心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看写定的约会,即使我很清楚的知道它们。我和女孩子约会,和她们相处,还没有过我期待的高兴结局,好像总有一层不可逾越的屏障阻挡着我。同成千上万的人在一起和同一个人在一起完全是两回事。很多女孩子想了解是什么使我成为这样――为什么我要这样生活,这样做事――她们想对我的思想深处作一番探究。她们想把我从孤独中解救出来,但她们的方式却让我觉得她们是要分担我的孤独。我不想让任何人替我分担它,因为我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

《她走出了我的生活》这首歌的大意是:造成我和其他人隔阂的那堵无形的墙看起来是极其的低矮,好像很容易就可以翻越,可是,它仍然矗立在我的面前,我真希望它能从我的眼中消失。汤姆?巴赫勒创作了一段优美的过门,听上去类似老式百老汇音乐。事实上,这条鸿沟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跨越的,这首歌本身就反映出这一事实:问题尚未解决。我们既不能把这首歌放在唱片的开始,也不能把它放在结尾,因为它太低沉了。斯蒂维的歌紧跟其后,是一首轻柔舒缓的歌曲,因此,一听到它,就好像一扇紧闭的大门被打开了,豁然开朗,让人松了一口气。当罗德写的《燃烧吧,迪斯科》(BurnThisDiscoOut)结束了这张唱片时,我们又回到现实中来了。

我对《她走出了我的生活》倾注的感情太多了;如此说来,这件传闻是真实的:一次演唱中,快要唱完它的时候,我大哭了起来。歌词对我内心的震撼太强烈了,这种感情过去一直在我心底集聚上升。我那时已经二十一岁了,经历可以说比较丰富了,可我没怎么享受过真正的快乐。有的时候,我觉得我的生活经历就像马戏团中的哈哈镜里的图像一样,这部分那么胖,那部分那么瘦,有的部分干脆消失了。我担心我演出《她走出了我的生活》时也是这副样子,但只要它能打动人们的心弦,就能缓解一点儿我内心的孤独。

那次动情的演唱后,只有Q和布鲁斯?斯维顿陪伴着我。记得我坐在一间屋子里掩面痛哭,耳朵里只有自己的啜泣声和机器的嗡嗡声。后来,我向他们道歉,他们说这没有必要。

尽管有最后成功的喜悦,制作《疯狂》仍是我一生中最艰难的时期之一。那时,我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密切的朋友,觉得自己好像与世界隔绝了一样。我太孤独了,有的时候,我在我的房子附近溜达,希望能碰上可以向之倾诉的人,或许能交个朋友。我希望能碰到一个根本不知道我是谁的人。我想碰上一个人,他愿意和我交朋友,是因为他喜欢我,像我一样,需要一个朋友,而不是因为我是迈克尔?杰克逊。我希望能碰到邻居中的任何一个人――比如邻居的孩子们,随便什么人都可以。

成功必然会带来孤独,的确是这样的。人们都觉得你很幸运,你拥有一切,他们以为你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其实不然。人人都渴望最基本的东西。

现在,我已经学会了怎样应付这些,已经不像过去那么消沉了。

我在学校的时候的确没有女朋友。我觉得有的女孩非常娇美可爱,可是又感到要接近她们非常困难。我太窘于做这种事了,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真是不可思议。曾经有一位女孩,她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她,可是却不好意思告诉她。

我的第一次真正的约会是和塔特姆?奥尼尔。我们在落日大道上一家叫“岩石上”的俱乐部里见了面,交换了电话号码,经常打电话联系。在路上,在录音室里,在家里,我们一谈就是几个小时。和她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休?海夫纳的“花花公子大厦”参加了一个舞会,玩得很高兴。那天晚上,在“岩石上”俱乐部里,她第一次握了我的手。我们约会的时候,坐在一张桌子旁,突然,我感到她的柔软的手伸了过来,抓住了我的。这是塔特姆的手!也许,对别人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对我是件严肃的事。她触摸了我!这是我当时的感觉。过去出去玩儿的时候,我也与女孩子有过肌肤的接触,有时她们甚至抓着我尖叫,但我们之间隔着一堵安全的墙。这次不一样,这次只有我们两个人,那种感觉真美好。

我们的关系发展到极其密切的程度,我觉得我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后来,我们超脱了这种关系,成了好朋友,现在,我们有时还一起聊聊。我猜读者们会断定她是我在黛安娜之后爱过的第一个人。

当我听说黛安娜?罗斯就要结婚的消息时,我为她感到高兴,因为我知道这将使她很幸福。尽管如此,这事实在还是令我难以接受,我必须装出欣喜若狂的样子,装作因为黛安娜要跟这个我根本不认识的人结婚而高兴。我希望她幸福,但我必须承认我既伤心,又嫉妒,因为我一直爱着黛安娜,并且将永远爱她。

我爱过的另一个人是波姬?小丝,我们有过一段很严肃的浪漫史。在我的生活中,有过很多的好姑娘,提她们的名字对这本书的读者们并没有什么意义,而且,因为她们并非知名人物,在这里议论她们不太礼貌,况且,她们也不习惯自己的名字被印出来。我很珍视自己的**,因此,我同样尊重她们的这一权利。

我将永远珍视和莉莎?明尼利的友谊。在事业上,她就像我的姐姐一样,我们常在一起谈论工作。事业渗入我们的全身心。我们一起吃饭、睡觉,陶醉于各种迁移、唱歌、舞蹈之中。我们一起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我爱她。

完成了《疯狂》之后,我和兄弟们又马上投入到制作专辑《盛典》(Tuiumph)之中去了。我们想为巡回演出准备下两张最好的唱片。《你能感觉到吗?》(YouFeelIt?)是这张唱片中的第一首歌,它使人感觉到非常接近过去“杰克逊兄弟”时摇滚乐的风格。它也不是专供跳舞的歌。我们打算把它制成录像片,作为我们巡回演出的准备。这部录像类似于我们自己的《也在斯普拉奇扎拉萨斯特拉》,有着与《2001漫游太空》同样的主题。杰基和我想出了一个主意,我们打算创造出一种像教堂中唱诗班的孩子们唱诗时的效果,甘布尔和赫夫同意了,因为这首歌表达了对爱的赞颂,可以净化世人的心灵。尽管兰迪不太喜欢他的位置,他唱得还是很出色,他的歌声使我跳起舞来情绪高昂。我们有一架特别好的低音电子琴,我摆弄了很长时间,一遍又一遍的弹这个曲子,直到满意。这首歌我们唱了有六分钟,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长。

《可爱的一位》(LovelyOne)是从《彻底抖动你的身体》演变而来的,它加入了《疯狂》中那种更轻飘的嗓音,电子琴的伴奏声就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似的。保林豪动用了他所有的乐器:三角铁、斯卡斯、铜锣。这首歌写的是一个奇特的女孩,她总是自行其事,我拿她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当我终于制服了她的时候,皆大欢喜。

比起《疯狂》中的歌曲,《每个人》(Everybody)的舞蹈节奏更滑稽,迈克?麦金尼把它写得就像飞机转弯或俯冲似的。它的伴唱使人想到它是受了《走进舞池》的影响,但昆西的音响效果更加深厚,如同一场暴风雨在即。我们的声音给人的感觉更像坐在一个急速上升的透明电梯中向下看,不用费力就上去了。

《时不待人》(TimeWaitsforNoOne)是杰基和兰迪根据我的风格精心创作的。他们知道,他们得赶上《疯狂》的作者的水平,也确实干得非常出色。《知错就改》(GiveItUp)使每个仁都有唱的机会,特别是马龙。这些歌失去了我们乐队的演唱风格,也许我们又退回到在费城时那种不自由自主的状况中去了。《现在就走》(WalkRightNow)和《不知是谁》(WWho)很接近于《命运》的风格。总的来看,我们为这张唱片付出的太多,而得到的太少了。

不过,《心碎旅馆》(HeartbreakHotel)这首歌是个例外。我敢发誓这个歌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我写它时,从没有受过别的任何歌曲的影响。因为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关系(注:“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于1956年发行一张唱片,其名也叫《心碎旅馆》),唱片公司在封面上把这首歌的名字印成《此地旅馆》。尽管他在音乐界对黑人白人来说都同样举足轻重,我并没有受他的影响。我觉得对我来说他的时代太久远了,也许这只是时势造英雄吧。我们的这首歌出来以后,人们认为如果我继续这样生活在孤独的环境中,也许会像他那样死去;虽然我跟他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我终究不会像他那样做。尽管如此,我对埃尔维斯毁灭自己的方式仍然很感兴趣,那是因为我要引以为戒,不要步他的后尘。

拉托亚被要求在这首歌的开始发出一声尖叫,这对她的歌唱生涯来说,可不是一个吉利的开端,这我承认,但她可以从中获得一些经验。从那以后,她出了一些很不错的唱片,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一声尖叫往往可以打破一个噩梦,但我们的意图却是让它开始一个梦,要让听众分不清这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而这正是我们期望达到的效果。三位女配唱演员倚着干得挺带劲,直到她们听到了最后的合成效果后,听到我希望她们创造出的那种恐怖气氛后,才如释重负。

《心碎旅馆》是我创作的最雄心勃勃的作品,我想让人们从多重的角度来欣赏这支歌:可以用它来跳舞,可以跟着它一起唱,听后可能会感到恐怖,或者只是听听而已。在这首歌的结尾处,我加入了缓慢的钢琴声和低沉的大提琴声,以产生一种实实在在的效果,恢复听众的信心。我觉得没有理由去吓唬别人,你得把她们拉回现实中来,让他们感到安全。《心碎旅馆》“偿还”了人们的安全感。我一直理解不了“偿还”这个概念。那种因为别人为你做了什么,或是你想象中别人为你做了什么,你就要付给他们报酬的概念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这个演出表现了我自己的恐惧感,也表现了对这种恐惧感的征服。在娱乐业的大海中,嗜血成性的鲨鱼太多了。

如果说这首歌以及后来的《比利?金》有损于妇女形象的话,那这并不是我的本意。勿庸置疑,我喜欢两性间的交往,这是生活中自然的一部分,我爱女人。我只是认为,如果把性用作勒索或强权的工具,那就是对上帝赐予我们的这一礼物的亵渎。

《胜利》为我们即将到来的演出积聚了巨大的能量,这将是一次非常出色的演出,绝不会有什么勉勉强强拿出来的东西。我们乐队开始为巡回演出排练,这个乐队包括低音提琴手迈克?麦金尼。戴维?威廉斯也将和我们一起旅行,但这时他已经是我们乐队的永久性成员了。

即将到来的巡回演出将是一番伟大的事业,我们为此作了特殊的准备,请来了赫赫有名的魔术师道格?亨宁。我想在唱完《满足为止》之后,完全消失进喷出的一团烟雾中。他必须同负责全部舞台道具的技术人员通力合作才能完成这一特殊的工作。在工作之余,我特别喜欢跟他聊天儿,他把他的秘密告诉了我,这看来似乎是不公平的,因为我除了付给他工资之外,并没有传授给他任何可供利用的东西作为回报,对此我很有些过意不去。我的目的是要让我们的演出辉煌灿烂。我相信,亨宁将会作出杰出的贡献。我们为争这个国家乐队之林中的头把交椅,和许多乐队进行了竞争,比如“大地”、“狂风”、“烈火”、“海军准将”乐队等等。我们清楚,有些人认为,杰克逊兄弟已经折腾了十来年了,该收场了。

我为即将到来的演出的主题作了大量的工作,它给人的感觉与《短兵相接》给人的感觉差不多。我想设计出这样一个主题,即在时空之外,还有生命,有实在的东西存在。孔雀的羽毛将在那里更加自豪的展开,发出前所未有的夺目光彩。我也希望我们的录像片能反映出这一主题。

我为我们音乐的节奏、我们技术上的提高感到自豪。一九七九年的格莱美奖提名公布了,惊人的喜讯使我们为《疯狂》付出的努力得到了报偿。可是,尽管《疯狂》是那一年中最流行的唱片之一,但它只获得了一项提名:最佳布鲁斯摇滚乐演唱奖的提名。我还记得我是在哪儿听到的这个消息,当时我有一种被人忽视了的感觉,内心受到了伤害。后来有人告诉我,整个娱乐界对此也感到吃惊。

我感到失望,但当我想到下一张唱片时,又感到兴奋。我对自己说:“等下一次吧!”他们决不能再忽视我的下一张唱片。我从电视中收看了发奖仪式,虽然为能赢得那一项奖而高兴,但仍有一种被人抛弃的感觉缠绕着我,我只是在心里重复着:“看下次的。看下次的。”很多意义上来讲,一个艺术家本身就是他的工作,二者很难分开。我觉得我创作歌曲时,对自己的工作持一种非常客观的态度,如果有什么缺陷的话,我会马上感觉出来。每当完成一首歌或一张唱片,谁都会说我已经用尽了每一分精力,发挥了所有的天赋。我的歌迷们非常喜爱《疯狂》,我想这是格莱美奖提名给我内心带来伤害的原因。这次经历点燃了我胸中的火焰,我所能想的只有下一张唱片,想我该怎么去做。我要让自己真正的了不起。

第五章太空步

一九七九年八月,《疯狂》发行了,同月我到了二十一岁,开始掌管自己的全部事务。这是我生活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我来说它意味着许多许多,因为我渐渐取得的成功抹去了人们的疑虑,证明了一个过去的童星可以成为一个当代音乐艺术家。《疯狂》中的舞步和以前相比也是大有长进了,当我们开始录制工作时,昆西和我谈到了在录音制作时的表演中,捕捉发自内心的激情是多么重要,我一直认为这正是我们在《她走出了我的生活》这首歌中取得成功的原因,而在《与你同舞》中则稍微差一点。

回顾过去,所有灿烂辉煌的场景在我头脑中一幕一幕的重现,可以看出,《疯狂》为我出版了一个专辑《颤栗》(Thriller)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昆西、罗德?坦珀顿和许多音乐家参加了《疯狂》制作,他们将要帮助我实现我的长久的梦想。在美国,《疯狂》已发行了六百万张,但我还想灌制一张销售量更大的唱片。当我还是一个小孩的时候,我就梦想着要制作出一张有史以来发行量最大的唱片。记得小时候每次游泳,跳进水中以前我总要许下一个愿望。随着长大成人,我懂得了应发奋努力,明白了我的目标,知道了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我想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我伸出手臂朝向天空,任我的思绪随意翱翔,我许下一个愿望,然后跳入水中,每当我如水之前,都要自言自语道:“这就是我的梦想,这就是我的愿望。”

我相信这些愿望,相信一个人有足够的能力来实现他的愿望,我坚信这点。每当看到夕阳西沉,我总是在太阳消失进地平线之前静静的说出我心底的愿望。就好像太阳能够带走我的愿望一样。我总是刚好在最后一缕光线消失以前许愿。这不仅仅是一个愿望,也是一个目标,在自觉不自觉中它就变成了现实。

我还记得有一次,昆西、罗德?坦珀顿和我在录音室里制作《颤栗》。我正在玩弹球游戏,这时,他们中的一个问我:“如果这次我们做得还不如《疯狂》成功,你会不会感到失望?”

我感到很不安,甚至觉得他们根本就不该问这个问题,我告诉他们,《颤栗》必须要超过《疯狂》,我要让它成为有史以来销售量最大的唱片。

他们大笑起来,好像这是白日做梦。

制作《颤栗》时,我的感情波动很大,有时情绪一落千丈,因为和我一起工作的人总是不能理解我所想的东西。直到现在还常常有这种情况发生,人们不理解我,他们有太多的疑虑。如果你总是怀疑自己,那么你怎么去做好一件事?如果你不相信自己,那么谁又会相信你?光是做得像上次那样好根本不够,我认为这是一种“尽力而为”的论调。它不需要你去全力以赴,去发展,我不相信这种论调。

我认为我们都有很强的能力,但我们没有充分发挥我们所有的智力,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知道我们一定能使《颤栗》成功,我们有那么多才华出众的人来出谋划策,我们能做任何事情。《颤栗》的最后成功实现了我的梦想,它成了迄今为止销售量最大的唱片,《吉尼斯世界记录》还把这个消息登在该书的封面上。

制作《颤栗》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但工夫不负有心人,你付出的越多,得到的也越多。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每次我都是累得筋疲力尽了才停止工作,在《颤栗》上我可真是下了苦功,这使昆西对我们的能力深信不疑。他倾听我的意见,帮助我达到我对这张唱片所抱的期望,但他在制作《颤栗》时对我表现得更多的还是信任。他理解我对自己需要的唱片制作有足够的信心和经验,因此他有时并不和我们一起呆在录音室。一旦干起来,我便信心百倍,我百分之百的相信自己,我真的能呕心沥血,能为之而死,我就是这样的人。

昆西在制作唱片时的表现出色极了,他能为一部专辑选出合适的歌,有节奏很快的,也有慢的。我们与罗德?坦珀顿一起开始制作《颤栗》,它的原名时《星光》(Starlight)。我自己创作歌曲时,昆西则去听别人的歌,希望能找到一些比较好的歌曲,能纳入我们的专辑,他很清楚的知道我喜欢什么,什么对我适合,在制作唱片上,我和昆西有着同样的观点,我们不相信在B面的歌或一个专辑里的有些歌就可以差一点,每一首歌都应该成为劲歌,可以独自作为单曲出版的好歌,我们总是为此而努力。

当时我已经自己创作了一些歌曲,但在看到其他人创作的歌曲以前,我并没有拿给昆西看。第一首歌是《你该干点儿什么》(Waartin‘Something),早在制作《疯狂》时我就写了一首歌,喜欢得要命,就舍不得拿出来给别人看,制作《颤栗》时,我甚至把《避开》(BeatIt)藏了好长时间,没告诉昆西。他一直不停的跟我说,在《颤栗》中我们需要一首非常棒的摇滚歌曲,他说:“来吧,它在哪儿?我知道你有这么一首。”我很喜欢我自己的歌,但一开始我总是很害羞,不敢唱给别人听,因为我很害怕人们会不喜欢它们,对我来说,这是非常痛苦的。

昆西终于说服了我,让我把歌曲拿出来,我给他演唱了《避开》,他高兴得简直要疯了,我看他这样,心里甜滋滋的,也美上了天。

快要开始制作《颤栗》时,我给在伦敦的保罗?麦卡特尼打了电话,这次我说:“让我们一起来创作一些劲歌吧。”我们创作的成果便是《说、说、说》(SaySaySay)和《女孩是我的》(TheGirlIsMine)。

最后,我和昆西选择了《女孩是我的》作为《颤栗》专辑中第一首单独发行的歌曲,我们没有很多的选择,如果有一首歌,让两个象我们这样的著名歌星一起演唱,要么它就会一曲成名,要么就会一败涂地,我们必须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我开始与保罗共事后,为了报答他为《疯狂》提供的《女朋友》这首歌,我写了《女孩是我的》。我知道,这首歌很适合于他的声音,也会适合我的,我们俩合作会非常好。除此之外,我们还一起合作演唱了《说、说、说》,这次,甲壳虫乐队的监制人乔治?马丁也帮了不少忙,和我们一起完成了《说、说、说》的制作。

《说、说、说》是我和保罗共同创作的。保罗会演奏使用所有的乐器,而且样样精通,我这个小孩却不行,但我们一起工作时却是平等的,彼此都很愉快,在录音室里他从不命令我做这做那。可以说,这次合作使我又真正向前跨越了一步,也增强了我的信心,因为这次昆西?琼斯不在我的身边了,没人监督我,没人帮我纠正错误。我和保罗在流行歌曲的制作上观点总是一致,和他在一起工作是一种极大的享受。我感到,自从约翰?列侬死后,人们的眼光都转向了他,他能不负众望,继续奋斗在艺术界中,做出了巨大的成绩,这实在太不容易了。

后来,我买下了ATV的音乐出版目录,其中包括许多列侬和麦卡特尼的歌。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是经过保罗指点以后,我才有了从事音乐出版事业这个主意。当时,我与保罗和琳达住在他们乡下的别墅中,保罗谈到了他的音乐出版事业,他递给我一本小册子,封面上印着“麦卡特尼出版有限公司”的字样,我打开书时他朝我微笑着,因为他知道我将会看到激动人心的东西。书中是保罗买下的所有歌曲版权的目录,他买下这些版权已经有好长时间了,而我以前还从没想到过,要买下歌曲的版权。所以,当包括许多列侬和麦卡特尼歌曲的ATV音乐出版目录出卖时,我决定投下这个标了。

我把自己看作一个音乐家,但有时也是一个商人。我和保罗都了解到经商的艰难,也知道音乐写作与出版的版权问题是多么重要。应该把音乐写作看成是流行歌曲的血液,它是一个创造的过程,它不受时间限制,不是什么定额分配制,创作歌曲需要的是灵感和从始至终的自觉自愿。当我听到有人指控我《姑娘是我的》不是我的作品时,我就要维护住我的名誉了。我曾说过我的许多创作来自我的梦幻,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借口,但这确实是真的。干我们这一行常常需要和律师打交道,而被指控干了一些你根本就没干的事则和赢得晚间业余歌手大赛一样,是加入这一行的必需程序。

我们差一点儿以《不是我的情人》(NotMyLover)来代替《比利?金》这个名字,我给这首歌起的原名是《比利?金》,但Q很反对,他认为人们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会马上想到网球运动员比利?金。

许多人都问到过这首歌,我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有一次一个女孩说我是她孩子的父亲,我就要表明我的无辜:“这个孩子不是我的儿子”。

从来没有什么真的比利?金(有了这首歌以后人们再用它作名字的除外)。歌中的女孩代表着许多人,她们一直对我们纠缠不休,弄得我们苦恼之至,这种事发生了不少次,对我哥哥也是这样。我过去总是迷惑不解,我真弄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女孩明知不对,却非说她们的孩子是某某人的,我难以想象出我会那样去骗人而不脸红。直到现在,仍有不少女孩跑到我家门前来胡说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什么“我是迈克尔的妻子”或是“我忘了带我们的房间钥匙了。”我还记得有个女孩简直要把我们逼疯了,我想她脑袋里一直存在着一种幻觉,觉得她属于我;还有一个女孩曾声明我跟她上过床,她还以此来威胁我们;住在黑文赫斯家中庄园时。大门前还发生过几次严重的伤人事件,那些人真是能变得很危险;还有一些人拿着扩音器冲我们喊道,耶稣派她们来跟我对话,或者上帝吩咐他们来的,诸如此类的奇怪言论。

一个音乐家知道什么能成为最流行的歌曲。它必须让人感到很合适,每一点都要恰到好处。它能使你感到心满意足,感到愉快你一听就能理解它。我对《比利?金》这首歌的感觉就是如此,当我写它时我就知道它将成为一首很了不起的流行歌曲。在这首歌上我真是投入了全部身心。有一天,在录音制作休息时,我和当时一起共事的纳尔逊?海斯到文图拉的高速公路上开车散散心,我的脑子里一直萦绕着《比利?金》的旋律,别的什么都没有。这时,一个骑摩托的小孩追了上来,冲我们喊道:“你们的汽车着火了!”我们这才注意到车后的滚滚浓烟,赶快把车停到路边,这辆劳斯莱斯的底部全都着了火。那个孩子真是救了我们的命,如果汽车爆炸了,那我们早上西天了。但是就在那时,我脑子里还仍只是想着《比利?金》的旋律,根本没想到车若爆炸会带来什么样的可怕后果,甚至在大家忙来忙去想找一辆车带我们回去时,我还是静静的想着《比利?金》,完全沉浸在里面了。

在写《避开》(BeatIt)以前,我就想过我要创作一首能让我愿意到街上去买的摇滚歌曲,但它又要不同于一般的摇滚歌曲,像当时收音机里常播放的最佳歌曲四十首。

写《避开》时,我脑海中一直想着学校的孩子们,我一直就喜爱为孩子们创作歌曲,为他们写歌,了解他们的所好,是很有趣的,他们是要求非常高的听众,你可不能糊弄他们。到现在,对我来说,他们仍是最重要的听众,因为我对他们的反应的确很介意,如果他们喜欢一首歌曲,那么它一定很棒,用不着再去看什么评选结果 。

在《避开》中,我想告诉大家,如果我陷入了困境我会怎样去做。这是一个教训,它告诉我们应该憎恶并放弃暴力,对这点我深信不疑。《避开》告诉孩子们要机警,避免麻烦,我的意思不是说别人打了你的右脸,你再把左脸转过去让人打,我是说,除非你被逼到墙角别无选择了最好避免暴力的发生,赶快溜之大吉。如果你打架受伤甚至死了,那你什么也没得到,反而什么都失去了,你是个失败者,怎么有脸面对那些爱你的人们呢?这就是《避开》的含意,我认为,真正勇敢而又聪明的人是能和平解决问题的人,他们用的是能和平解决问题的人,他们用的是智慧,而不是暴力。

Q第一次给埃迪?凡?海伦打电话时,闹出了一个笑话,因为电话线路出了点毛病,埃迪以为电话的那一头不是个神经病就是个骗子,于是就把电话挂上了。接线员告诉Q电话断了,Q什么也没说,只是又重新拨了一次号码。埃迪同意了与我们合作,在《避开》中,他的吉他独奏出色得令人难以置信。

我们的队伍中又来了新的成员,他们都是“托托”乐队(Toto)的。“托托”乐队的歌曲《罗莎娜》(Rosanna)和《非洲》(Africa)都是劲歌,在他们聚到一起组成乐队以前,他们每个人都是著名的音乐家,他们经验丰富,对录音制作的工作了如指掌,比如,什么时候该独自发挥,什么时候该共同合作,什么时候该听从制作人的指挥等等。史蒂夫?波卡罗曾和我们一起制作过《疯狂》,那时他也常常为“托托”乐队的表演伴奏,他是个弹电子琴的能手,制作《颤栗》后,他把他的全班人马都带来了。研究音乐的人都知道乐队的头儿戴维?帕奇是马蒂?帕奇的儿子,马蒂?帕奇曾和雷?查尔斯一起合作演唱了不少流行歌曲,比如《我不能停止爱你》(I‘tStopLovingYou)。

我很喜欢《漂亮小宝贝》(PrettyYoungThing)这首歌,它是昆西和詹姆斯?英格拉姆合写的。以前在《满足为止》这首歌中,我有一种想说话的**,于是一开始有一段我的独白,我认为没什么必要来隐藏我说话的声音,我从以前到现在一直就有这种很轻柔的嗓音,我从没有意改变过或者有意琢磨它,就是我的声音,信不信由你。如果有人批评指责你什么,而这又是上帝赐给你的,是你本来就有的,想象一下,那些不真实的东西通过新闻报道得以流传,这是多么伤害人的自尊心。人们总是怀疑你是不是在说真话,你总得尽力为自己辩护,人们以此开始编造一些耸人听闻的故事,你若被迫反驳他们,另外一个故事又出来了。过去,我总是尽量回避这些事情,不回答那些可笑的指责,因为这反而给他们制造了影响,做了宣传,别忘了,新闻这个行业可是要赚钱的,报纸、杂志是为了能卖钱而出的,准确、公正都可以忽视,甚至可以不顾真理。

不管怎样,在《漂亮小宝贝》的独白中,听起来我比在上一张唱片中更加自信了,我还喜欢歌词中的一些隐语,像什么tenderoni(注:性感的一种俗语说法)或者sugarfly(注:**的一种俗语说法),这些你都是在字典里找不到的。我还把珍妮和拉托亚都叫来了,她们在背景合声中唱得真是棒极了,我和詹姆斯?英格拉姆用语音合成器改变了一下声音,出来后就像外星人说话一样。

《人性》(HumanNature)是“托托”乐队带给Q的,我和Q都认为我们好久没听到这样美的调子了,它的音乐就像生了翅膀,甚至超过了《非洲》。人们总是问我,歌词中“为什么他对我那样……我喜欢这样去爱……”是什么意思,他们认为你唱这首歌一定是有什么个人的原因,这常常都不是真的。接近听众,打动听众是非常重要的,有时一首歌的曲子可以做到这一点,有时则是歌的内容。好多人问过我关于《肌肉》(Muscles)这首歌,这是我写给并唱给黛安娜?罗斯的,我通过这首歌,唱出了长久以来我朝思暮想的对她的感激之情和崇敬之心。顺便说一句,“肌肉”也是我的蟒蛇的名字。

《我生活中的姑娘》(TheLadyInMyLife)是最难制作的歌曲之一,我们反反复复的录制了好几遍,以求达到最完美的境界,但昆西总是对我不满意,尽管我们已经录了好几百遍了。最后,他把我叫到一边,跟我说他要求我的是“乞求”,他就是这么说的,他要求我回到录音室,毫不夸张的为之乞求。于是我回去,让我们关上所有的灯,拉上所有的窗帘,包括和控制室相对的窗帘,这样我就不会感到太受干扰。Q开始录音了,我唱了起来,像在乞求,结果也就是你们听到的。

录音公司终于向我们施加了强压了,催促我们尽快完成《颤栗》,一个录音公司的催促可是真正的催促。他们逼我们拼命的干,说是如果不在某日以前完成,那么《颤栗》也就别出版了。

我们开始拼命的工作,累死累活为了赶上最后的期限,制作时开始简单了事,采取了许多折衷的办法,该怎么唱,该怎么演奏,都马马虎虎的凑合过去,我们走了许多捷径,结果差点儿毁了《颤栗》。

我们最后聚在一起听马上要交上去的《颤栗》,它听起来就像一团破烂,我的眼泪涌了出来,我们的压力太大了,加班加点完成《颤栗》的同时,我们还在为《ET外星人有声故事》工作,这也是有最后期限的。那些人互相争来争去,到头来,悲惨的结局就是《颤栗》一团糟,根本无法拿出手。

我们坐在好莱坞的西湖录音室,听着整盘《颤栗》,我感到心灰意冷,内心被压抑的感情一下喷出,我气得要命,甩门而出。我跟我的人说:“就这样了!我们不能出版它,给哥伦比亚唱片公司打电话,告诉他们拿不到《颤栗》了,我们不能出版这种东西!”

因为我知道这不行,根本不行,如果我们不停下来,检查检查我们到底干了些什么,这盘录音就会成为一堆废物,它本来不应是这种面目的,我们都知道,慌乱之中制作唱片反而会毁了它,就像在剪辑时可以把一部伟大的电影剪得乱七八糟一样。一切都得慢慢来,不能着急。

有些事就是不能催的。

人们喊叫了几声,表示不满,但他们虽然感到懊恼,最终还是理解了。他们心里也清楚得很,只不过是我第一个说了出来。我意识到,我们必须从头开始,重新再做一遍。

我们放了几天假,到外面呼吸了一下新鲜的空气,然后再回来,个个精神振奋,面目一新,开始工作,每星期我们只制作两首歌。最后完成时,好家伙!简直震动了我们每个人,哥伦比亚唱片公司也听出了与以前的不同,《颤栗》是拿得出手的。

我们完成制作时都感到好极了,我激动万分,迫不及待的盼望它赶快出版发行。干完以后,没有举行过什么我能记得的庆祝活动,我们没去跳迪斯科舞,什么也没做,我们只是好好休息了一下。不管怎样,我宁愿和我真正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是我的庆祝方式。

《颤栗》专辑中的三首歌制成了录像,它们是:《比利?金》《避开》和《颤栗》,这都是我已经精心考虑好了的,我下决心要把音乐与视觉结合起来,使其更形象化。那时,我看到过许多人制作的录像带,我不明白为什么许多录像那么不经看,那么粗制滥造,孩子们别无选择,只好看那些无聊的录像。我的目标是在所有我能干的领域里,都要尽我最大的力量做好,所以,为什么不能拼拼命,为一张唱片勤奋工作,然后再制作出一个最棒的录像呢?我要制作出一个录像,能把你吸引住,能让你百看不厌。我一开始的要求便是要保证质量,我要在这项还是比较新的领域里做一名先锋,我要制作出我们所能制作的最好的音乐小电影,我甚至不愿称之为录像,我们是在拍电影,这是我要达到的目的。我需要在这个领域里最能干的人――我们能请到的最好的电影制片人,最好的导演,最好的灯光师,我们不是在制作录像,而是拍三十五毫米镜头的电影,我们是非常严肃认真的。

为了第一部录像《比利?金》,我会见了好几位导演,希望能找到一位真正独一无二的人才,但大多数导演没有拿出什么最新的东西。同时,我还得考虑到更重要的,录音公司跟我说他们的预算很紧张,最后,我决定自己花钱拍摄《避开》和《颤栗》,我不想在钱上与任何人发生争执,最后的结果是我拥有这些影片。

《比利?金》是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钱拍摄的,差不多花了二十五万美元,在那时,制作录像花那么多钱可是个不小的数目,但我很高兴他们相信我的能力。导演《比利?金》的史蒂夫?巴伦非常富于想象力,他总是能想出创造性的主意,虽然一开始他不同意在影片中有舞蹈,但我感到人们喜欢看舞蹈,录像中有跳舞会更好。录像中有一个我垫脚站立的定格,那是即兴表演。好多其他的舞步也是这样跳的。

《比利?金》给看“音乐电视台”(MTV)的观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为轰动一时的录像。

《避开》的导演是鲍勃?吉拉尔迪,他导演过许多广告。我记得在英国的时候,我们决定《颤栗》中下一张单曲将是《避开》,我们必须为制作录像赶快找一个导演。

我认为,《避开》必须把它的本意确切的表现出来,城市中大街上的阿飞们互相争斗,必须是非常粗野蛮横的,《避开》就是要表现出这样的场面。

我回到洛杉矶后,看到了鲍勃?吉拉尔迪的一部录像样片,我马上知道,他就是我要为《避开》找的导演,我很喜欢他讲故事的那种方式。我找到他,跟他谈到了《避开》,我们互相交换意见,慢慢探讨,编出了情节,不断的加工改造,精心雕琢,创作出了《避开》的录像剧本。

我在写《避开》时,脑中就有着街上阿飞的形象,于是,我们找来了洛杉矶最最厉害的一群阿飞,来帮我们一起制作《避开》,事实证明这是个好主意,也使我积累了不少经验。我们找了不少野孩子,他们甚至没去过更衣室。虽然那些人都不是专业演员,但在第一幕的弹子房中,他们都是那么严肃认真,表现出了真实的生活。

现在,我和他们没什么接触了。一开始他们还挺吓人的,但我们有保安人员,可以对付随时可能发生的一切。当然,不久我们就意识到,这些都没什么必要,那些阿飞们和我们打交道时表现出了极大的谦恭、温顺和善良,休息时我们给他们提供饭食,他们吃光后都把盘子收拾好。我逐渐认识到,他们之所以这么坏,这么蛮横,是想得到社会的承认,他们需要关注与尊敬,而现在,我们会让他们在电视中露面了,他们都喜爱的要命,“嗨,看我,那是我啊!”我想,这些就解释了他们的一切行为,他们是社会的叛逆,但他们需要社会的关注与人们的尊敬,像我们一样,他们也想让别人注意到他们,我给了他们这种机会,至少有那么几天,他们是明星呢。

他们对我真是好极了,有礼貌,文静,支持我的工作,我跳完舞,他们都来称赞我,我知道他们都是真心的。他们总是让我签名,常常在我的活动拖车周围转,无论他们要什么,我都给他们,照片,亲笔签名,“胜利巡演”的门票,随便什么东西。他们真是一群可爱的家伙。

最后《避开》终于上银幕了,你看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录像,你可以感觉出那些人的感情,你知道了街上阿飞们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知道了他们的经历,你看了《避开》,知道他们是野蛮的,他们演出时确实是表现出了他们的亲身经历,他们演的就是他们自己,就像你们看到的那样,这不仅仅是演员在演什么戏,这是真实的生活,你得到的感觉也就是他们的。

我一直在想,他们是否和我从这首歌中得到了同样的启示。

《颤栗》初次发行时,录音公司推测它将会卖出几百万张,总的来说,所有录音公司都会认为,新的一张唱片不会比你以前出的唱片更好,他们总是认为上次卖出那么多是你交上好运了,或者认为卖出的唱片数是你的听众的数目,不可能再增加多少,他们给商店共送去几百万张,来应付那些买者。除非,你又交上什么好运了。

一般来说都是如此,但我要用《颤栗》改变他们的态度。

来帮助我的人中有弗兰克?迪莱奥,当我遇到他时,弗兰克是Epic公司的推销部门副经理。霍罗恩?韦斯纳、弗雷德?德曼一起,弗兰克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实现了我对《颤栗》的梦想。在好莱坞的西湖录音室里,弗兰克第一次听到了《颤栗》的一部分,那时大部分歌曲都完成了,弗兰克和我的经理弗雷德?德曼在一起,我和昆西给他表演了《避开》和《颤栗》这首歌的一部分,当时,《颤栗》这首歌还在制作中。我们的表演给他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然后,我们就开始认真的谈到了如何打开这张唱片的销路。

弗兰克工作确实努力,以后几年他一直是我的得力助手,他对录音出版事业了解得深入透彻,这对我们的事业非常有用。比如,当《比利?金》的销售量处于第一时,我们又发行了《避开》的单曲,哥伦比亚唱片公司惊讶的说:“你们疯了吗?这会毁掉《比利?金》的。”但弗兰克告诉他们别着急,两首歌的销售量都将是第一,也都会进入最佳歌曲前十名,事实确实如此。

一九八三年的春天,局势明朗起来,唱片的销售量简直惊人,超过以往的最高记录,每次他们发行一张单曲,整个唱片的销售量便猛涨。

这时,《避开》的录像出版发行了。

一九八三年五月十六日,在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大会上,我演唱了《比利?金》,通过全国的电视网实况转播,差不多有五千万人观看了演出,从那以后,许多事情就有了巨大的变化。

早在一个月以前,也就是四月份,为纪念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的汇演就已定了下来,汇演的全名为:“摩城,二十五周年,昨天,今天,直到永远”。我不得不说我是迫不得已才参加汇演的,但我现在感到很高兴,因为那次汇演成了我一生中最最快乐最最自豪的时刻之一。

早先我就提到过,一开始我就拒绝了这个主意,他们一直请求我作为“杰克逊家族乐队”的成员之一与大家一起表演,然后我再单独一个人表演个节目,但我们没有一个再是摩城公司的人了,我与我的经理韦斯纳和德曼为这事儿争论了好久,我想到了贝里?戈迪过去曾给予我和整个小组那么多帮助,但我跟摩城公司和我的经理说,我不愿意上电视,我对电视几乎没什么好感。最后,贝里亲自跑来找我谈话,当时,我告诉他我在那儿,他跑到录音室里剪辑《避开》,大概是有什么人告诉他我在那儿,他跑到录音室,跟我详细的谈了半天,最后我说:“好吧,但如果要我表演,我只想演《比利?金》。这大概是那次汇演中唯一的非摩城公司的歌曲了。贝里告诉我,他想要的就是让我随便去做,什么都行。我们还同意了先唱一首杰克逊的歌,杰梅恩也参加。想到杰克逊五兄弟又将重聚一堂,我们都激动万分。

于是,我们兄弟几人又聚到一起,开始为汇演排练。和大家重新在一起工作真是好极了,就像过去的“杰克逊五兄弟”乐队的日子一样,我们在恩西诺的家里,一起设计编排动作,一起排练了许多天,我们还录下了每次的排演,以便以后还可以看,杰梅恩和马龙都做了不少工作。后来,我们又到帕萨迪纳的摩城公司去排练,我们表演了一下,虽然我们为了保持精力都没有很卖劲,但去那儿观看的人们每次都为我们鼓掌。然后,我又排练了一下《比利?金》,我只是随便走了几下,因为我根本没有想好到底应该怎样做,再说,和大家一起排练很忙,根本没有什么太多的时间了。

第二天,我给我的经理办公室打了个电话,说:“给我订做一顶间谍帽,很阴森的那种圆边圆顶帽子――像秘密间谍的一样。”我想要顶帽子,特殊一些,又显得阴险一点,能盖住眼睛,但表演时该怎么办,我心里还是没底儿。

制作《颤栗》时,我找到了一件黑夹克,我说:“你知道,我有一天会穿着它表演的。”穿上它简直是棒极了,我在摩城公司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时穿上了它,大大炫耀了一番。

但是在计划汇演的头一天晚上,我对我的单独表演仍不知如何是好。我跑到家中的厨房里,打开录音机放《比利?金》,声音开得响极了,汇演的头一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呆在那儿,让歌声来告诉我该怎么办。舞步好像是自己产生出来的,我似乎是让歌声来跟我说话,我听着鼓点“嘭嘭”的响,我拿起一顶间谍帽,开始摆姿式,迈步子,在《比利?金》的节奏中跳了起来,我不由自主的跳着,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往前走却又在后退,跳得真是高兴极了。

虽然我在表演中的大部分动作都是即兴的,但我一直在练习某种舞步和动作。我练习太空步已经有一阵子了,在家里的厨房中渐渐跳的熟练起来,最后,第一次在摩城公司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上跳了太空步。

那时,太空步已经在街上出现了。但我在跳时又把它提高了一些,它是一种霹雳舞步,节奏很快,在黑人区大街的角落里,黑人孩子创造了这种舞步。黑人们真是富于创新精神的舞蹈家,创造出了许多地道又简单的舞步。所以我说:“这是一次非常好的机会让我来跳舞。”我跳了,是三个黑人孩子教给我的。他们教给我基本动作,我私下又改进了许多,把它与其他的舞步结合起来。我心里很清楚,在表演《比利?金》时,我会跳得同时往前走,又往后走,象在月亮上行走一样。

计划好的那一天来了,但摩城公司改变了计划,推迟了汇演。于是我离开大伙,独自一人开始排练,这时我已拿到了订做的间谍帽,我的哥哥们问我帽子是干什么用的,我告诉他们说等着瞧吧。我只请纳尔逊?海斯一个人帮忙:“纳尔逊――我和我的哥哥们表演完,灯光灭了以后,你在暗中悄悄把帽子塞给我,我就站在角上,躲在幕后,跟观众们说话,但你别忘了,在暗中把帽子塞给我,递到我手里。”

演出的那天,我和哥哥们演完了以后,我走到舞台的边上,说道:“你今天真是美极了!我想说,过去的日子是那么美好,我忘不了和哥哥们、包括杰梅恩在一起度过的美妙的时光。但是,我真正喜欢的”――这时,纳尔逊把帽子塞到了我的手里――“还是那些新的歌。”我一下子转过身,抓着帽子,在《比利?金》的快节奏中表演起来。我可以想出,人们在看我的表演时是多么的高兴,我的哥哥们跟我说,他们都挤在幕后,张着大嘴看着我表演,而我的父母和姐妹们都坐在观众席中。我呢,只记得在最后,我睁开眼睛,看到人山人海在欢腾,大家都站起来使劲鼓掌。一时间,一种复杂的感情涌上心头,我知道我已经尽了全力,感觉很好,非常好,但同时,我对自己又感到失望,我本打算在最后做很长时间的旋转,然后一下子踮着脚定住,停那么一会儿,但我没有能停的像我想象的那么久,我旋转了,也用一只脚停住了。但我想定在那儿,可我没做到。

我回到后台,人们都来祝贺我,可我还在为那旋转而沮丧。我曾经倾注了那么多的心血,何况我又是极其追求完美的。尽管如此,我还是意识到,这是我一生中最最快乐的时刻之一,我知道,这是我哥哥们第一次有机会目睹我的表演,第一次知道我在做些什么,我进步到什么程度了。表演完了以后,他们都到后台来拥抱我,亲吻我,他们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做过,我感到是那么高兴,我从没觉得有这么美好,我真喜爱这样!我们一直拥抱着,全家都抱在一起,除了我的父亲,他是唯一没有这样做的人。以前,每次我们见面,我们都会拥抱,但在那天晚上,他们都来亲吻我,我很激动,内心深处被他们的祝福震撼着。

演出的不圆满仍然折磨着我,我一直感到很不满意,直到有一个小男孩来到后台找我,他也就十岁左右,穿着一身小礼服。他看着我,大眼睛闪闪发光,像两颗星星,他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说道:“你说,到底是谁教你那样跳舞的?”

我笑了,说:“我想,是苦练吧。”他仍然看着我,眼里充满了敬畏。我转过身走了,那天晚上第一次真正感到满意,为我那晚所取得的成功而自豪,我对自己说,我一定做得非常好,因为孩子们是诚实的,当那个男孩夸我时,他确实就是那样想的我知道,我确实表演得很出色。我心里异常激动,马上回到家里,把晚上发生的事全都记下来,记录的结尾是与那个男孩的相逢。

汇演的第二天,弗雷德?阿斯泰尔给我打来了电话,他对我说――这是他的原话――“你真是个精灵,天哪,昨晚你让观众都看呆了。”这是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我谢了他,他接着说:“你真是生气勃勃的舞蹈家,我也是,过去我曾和你一样,用我的拐杖来跳舞。”

过去我只见过他一两次,但这是他第一次给我打电话。他接着又说:“我昨晚看了演出,把它全录下来了,今天早上我又看了一遍,你可真是个精灵!”

这是我一生中得到的最高的奖励,也是我唯一真心相信的,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要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意义深远。后来,我的表演被提名到了艾米奖的名单上,可我没得到,但不要紧,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就是我得到的奖,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后来,他邀请我到他家,又不断的夸了我半天,直到我羞得满脸通红。他让我给他表演了一遍《比利?金》,一步一步的,为弗雷德设计电影舞蹈动作的专家赫米斯?潘也来了,我给他们表演了太空步和其它一些舞步,他们都感兴趣极了。

这以后不久,金?凯利也来到我家拜访,他也说他喜欢我的舞蹈。这真是一次奇异的经历,那次以后,我好像已被引导进入了正式的舞蹈界一样,我感到无上光荣,我所遇到的人都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最崇敬的人。

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以后,我的家人在报纸杂志上读到了不少关于我的文章,称我为“新的西纳特拉”,或者“埃尔维斯的再现”等等,诸如此类,这听起来很不错,但我知道这些报纸杂志都是反复无常的,这个星期他们还把你捧得高高的当宝贝,下个星期就会把你当垃圾一样扔掉。

后来,我把那件在汇演时穿过的光彩夺目的黑夹克送给了萨米?戴维斯。他跟我说,他要在舞台上模仿我,我就说:“给你,你想不想穿着它?”他高兴极了。我很爱萨米,他是个非常好的人,也是一个真正的舞台主持人,属于最好之列。

在《颤栗》以前,我就一直只戴一只手套,戴了有好几年,我觉得戴一只手套很特殊,是个很妙的主意,而两只手都戴手套太一般了,戴一只则显得与众不同,引人注目。无论怎样,我一直认为过多的考虑你的穿着是最最糟糕的,因为一个艺术家应该任其风格自然发展,不应予以修饰,你不应去想到底怎样,你应该的只是去感觉。

很长时间以来,我确实一直只戴一只手套,但一直也没有什么人注意,《颤栗》在一九八三年发行以后,它一下成了最时髦的东西。早在七十年代,我就戴着它做巡回演出,在《疯狂》的巡回演出时,我还是戴着一只手套,后来,照片还登在了《疯狂》唱片的封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