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 > 历史小说 > 穿成军婚文里的小姑子[穿书] > 28、一更全文阅读

气得林母大骂了林成家一顿, 不想结婚就是不想结婚, 干嘛要睁着眼睛说瞎话,人家姑娘又不是真长得丑, 再说人家都愿意养他了,他还有什么好矫情的。

“你就没觉得她看我的眼神怪怪的?我当时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林成家现在说起来还觉得不太自在呢,而且王丽丽就算是长得不丑, 但是跟他比起来,那差的级别呢,他说丑应该也没什么不对的。

同样都是母胎单身至今,林成珠也没有什么谈恋爱的经验, 不过好在她看过不少言情小说和电视剧,多多少少能体会到人家姑娘的心情。

“她肯定是因为太喜欢你了, 所以才会用那种眼神看你, 你也不要因为一个眼神, 就把人家彻底拒绝了,再好好想想。”

更多的意见,林成珠就不往下说了,毕竟终身大事, 还是要慎重一些, 虽然她对丽丽姐的观感不错,但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么大的事儿做决定不可以草率,而且这主要还是得看三哥自己的意愿。

不过就算说的不多,林成家也明显感觉到了小妹的倾向, 还是站在爸妈那边的。

大家都觉得好,未必就是真好了,林成家觉得自己还是需要好好去打听打听的,最起码要符合他的那些条件,万一这人跟他一样又懒又能花钱,那还怎么在一块过日子。

林成家没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任何的不对,反正真要决定结婚的话,他一定会跟女方说清楚的,对方能同意,那就结婚,对方不同意,那就一拍两散。

他也不算是骗婚,反正他图人家勤劳持家,人家不也是图他这张脸吗,公平的很,总不能他长得好、身材好,还要勤奋踏实、努力养家,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凭借着一张好脸,林成家不光能在小姑娘面前吃得开,在大叔大婶那边同样也能吃得开,甚至同龄的男生对他也不是嫉妒,当然两边也不怎么合群就是了,人生理想不一样,生活态度也不一样,聊天都聊不到一起去。

但是能在大叔大婶那边吃的开,林成家的消息渠道就算是广的了。

林母骂了一顿之后,也没再接着管老三,这事儿不能逼,越逼越不行,还不如叫王丽丽多来家里吃顿饭,多见几次,也许老三自己就跟人家看对眼了。

暑假过了一半,林成珠终于收到了来自金阳地区育才实验中学的特招,而且还是人家老师千里迢迢送过来的录取通知书。

林成珠也是最近这几天才知道,所谓的金阳地区,其实成立了只有七年的时间,准确的说是成立在1967年,在成立了金阳地区革命委员会之后,那些原本并不附属于金阳地区的县城,才成了金阳地区的辖属。

不过就算是成立的时间短,原本的金阳区经济发展情况就要远高于这几个县城,在成立了金阳地区革命委员会之后,两边有了明显的附属关系,差距也就更大了,其中就包括教育资源。

育才实验中学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当然作为佼佼者,哪怕是过来特招,学校这边也没有什么优惠,不会减免学杂费,也没有说奖学金的事儿,所谓的特招,就是指破格录取县城的学生。

就算是没有什么优惠,在赚好几笔稿费之后,林成珠也是下定了要去区里上高中的决心,哪怕在此之前,县城里的两所高中已经来过了,还提出要减免学杂费,学校哪一部分的生活补贴。

林母对此很是心动,不过想一想去区里上学有可能被招工的事儿,到底是更倾向于后者,这可真的就是改变前途、改变命运的事情,跟省几个钱是没法比的。

林母不光是当场就应下了招生老师,还问了不少细碎的问题,从县城去学校坐什么车,要带什么东西,多长时间能回家一趟,在学校能不能往家寄信……

过来送通知书的是个年轻的老师,叫吴晨,准确的说是走后门进去的年轻老师,今年刚刚高中毕业,怕被安排去上山下乡,所以父母走后门把他安排在了毕业的高中当老师。

水平自然是不够格去教学,所以就被安排负责招生,这次到乡下来送录取通知书,也是他自己争取的,虽然不喜欢当知青种地,但是过来走一趟,送份录取通知书他还是很感兴趣的。

不过这一家人长得可真够好看的,尤其是那个个子最高的男生,比文工团里的男演员都好看,而且个子还高,一双大长腿看的他流眼泪。

吴晨刚刚当上招生老师不到半个月,问他去学校的路线还可以,其他的就不知道了,毕竟他之前在育才实验中学上学的时候,根本就不住校,每天都要回家的,就连中午饭也是回家吃,住校生,特别是家这么远的住校生是什么流程,他还真不清楚。

不过,第一次给人家送录取通知书,吴晨还真不太好意思说自己完全不清楚。

“你们从县城坐去区里的公交车,一直到车站再下车,然后在车站门口的路牌边等着坐二路车,其中一个站点就是育才实验中学,可以提前跟司机师傅说一声,到地方他会通知,也不用带太多的东西,就是衣服、洗漱用品、被褥,这些就行。”

本来他还想说带着钱和票就行,但是看面前这房子,这一家人应该也不富裕,能送女儿去区里上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如果不住校的话,每天都能回家,到了周六下午就没课了,按理来说是可以回家的,但是林成珠同学家离的这么远,光是坐车、等车也不止一天半,更别提在家呆着了,不可以去邮局寄信,不管是住校的,还是不住校的,中午饭空都可以自由出入校门。”

林母皱了皱眉头,照这个说法,除非是放假,而且得是好几天的假,闺女才能回家一趟,周六周天是不能回来了。

林成珠倒是不在乎多久回一趟家,反正寒暑假长着呢,加起来能在家呆上两三个月,她是觉得高中学校管的太松了,听招生老师这话的意思,每周周六的下午到周天都是不上课的,而且中午饭后休息的时间还挺长,住校生都可以自由出入校门,甚至去寄信。

这里的高中和她之前待过的高中真的是相差太大了,大到让人怀疑人生,就算是教学质量再好,能不能学好那应该是凭自觉了。

林成珠自认为自己最不缺的就是在学习上的自觉,而且她这次考了全区第一名,等到区里上学之后,应该也可以碾压同学们,想想还挺带感的。

殊不知,这世界上真的有天才,而且刚好还被她碰上了。

林家人再三挽留,吴晨也没有留下来吃饭,兜里有钱有票,好不容易出一趟门,当然得找个国营饭店吃饭。

林母则是现在就已经开始盘算给闺女带什么东西了,首先被褥就得换套新的,在镇上上学用的那一套太旧了,到区里去上学,再用这套旧的,有可能闺女会被人家笑话,再说了她闺女样样都好,不能让人家看不起。

被褥要换新的,洗漱用品就没必要换了,闺女前段时间就已经自己换了新牙刷,至于衣服,现在这个季节的衣服没必要买了,老大上回回来买了五件呢,而且闺女还有一套改好的旧军装,穿出去一点都不跌份。

林母作为一家之主,家里的方方面面都归她管,所以做什么决定也不需要跟别人商量,第二天就直接请假去镇上买棉布、粗布和棉花,棉布用来当床单,粗布则是用来套被褥。

当所有东西都买好了,整整齐齐的放在屋子里,大家这才知道林母去镇上买什么了。

一开始林成家还以为他妈这是给他买的,毕竟他跟王丽丽算是有了苗头,他妈让王丽丽到家里来吃了好几顿饭了,现在就准备新被褥为婚事做打算,也并不奇怪,没成想这些居然都是给林成珠准备的。

“你妹妹去城里上学,当然得用好的,那些城里人都是势利眼,就爱欺负家境不好的同学,咱们这儿离区里那么远,你妹妹就是被欺负了,也不能立马回家找咱们帮忙,所以从一开始就不能让你妹妹被旁人看低了。”

这话确实是有道理,林成家也只能闷着头应了,继林成珠领到稿费之后,他又一次后悔当初没好好学习了,不然的话,新被褥、新衣服他也能有,还能去区里上学。

不过现在后悔也晚了,林成家一边惆怅,一边儿认真考虑起跟王丽丽的事情,他们这才认识了没多久,对方就送给了他一双鞋、一件白衬衫,还有一包麦芽糖,真的对他……太舍得了。

要是结婚以后对方也能这样,他还真想立马结婚,就是怕这人婚前一套,婚后一套,很有可能结了婚了,就翻脸不认人了,村里头好多人都这样,结婚之前怎么献殷勤的都有,结婚之后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有的还会打骂人。

“怕什么,等你结婚以后,也是在咱们自己家住着,有妈在,谁会欺负你,再说你既然收了人家的东西,那就应该负责任。”林成珠的理论直截了当,收了东西,就代表想跟人家处,反之要是不想跟人家处对象,那干嘛要收人家那么贵重的东西。

这年头一双鞋、一件白衬衫、一包麦芽糖,那可都是好东西,不得不说丽丽姐对她三哥确实是很舍得,某种程度上,舍不舍得给一个人花钱也是感情深浅的判断标准之一。

林成家哑口无言,确实是这么回事儿,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他这又吃又拿的,不负责任好像确实说不过去,而且他是把王丽丽娶进门,而不是入赘到王丽丽家,王丽丽欺负不了他。

想清楚这一点,林成家这回真动了结婚的心思,如果结婚的话,他妈肯定会给他做一身新衣服,说不定还会买双新鞋子,被褥也会换成新的,更重要的是以后就有人给他买这些东西了,结了婚才不怕对方跑了。

就像他妈说的,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有他这模样和身高的男同志实在不好找,但是像王丽丽这样,对他这么大方的女同志,同样也不好找。

而且对方样样都符合他的条件,除了一开始的时候觉得看他的眼神太渗人以外,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不过人家也就是一开始的时候那样,现在挺好的,眼神没那么吓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n_n今天肯定有二更,再预报一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