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 > 玄幻小说 > 穿越到东汉末年修真 > 第1章 回到东汉末年全文阅读

2008年,大专毕业的晨风经过五年的艰苦狼狈的奋斗,终于由一个穷破山村的村民成为广丰省省会的一名小老板。

晚上,晨风正在西莞和朋友王才在享受特“色”服务,第三个小姐姐上位的时候,“彭!”一声,门被撞开了,晨风被突如其来的冲击吓得魂飞魄散,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哇啊啊!好痛啊!”晨风痛醒了,一脚踹开趴在他大腿的老头,然后见到大腿上面有一口完整的牙印,牙印周围溢出了一圈若隐若现的血迹,有些瘆人。

“卧槽!现在西莞酒店的服务越来越劲爆了,都搞到变态服务了!进步得太快,我还接受不了这个风气啊!经理,快过来。”晨风嚷叫着。

老头惊叫,“晨风,你不是死了吗?我明明见你刚刚已经断了气”。

晨风怒道:“你才死了,你全家才死全了。”

晨风细细打量了一下老头,全身酸臭,蜡黄蜡黄的瘦得像皮包竹,**围着一条黑兮兮的麻布,一对脚就穿着破烂的草鞋。其中最怪异的是,自己不是躺在舒服的水床,而是在一山坡上,山坡带着些许苍凉,连树上的皮都秃噜了。

晨风蓦地一惊,急忙看了看自己四肢,怎么变成了12岁左右的小孩子?晨风想了想,“刚刚会痛就不会是做梦了,莫非我穿越了?”

“喂,老乞丐,刚刚你为什么咬我?现在是在哪里?”

老头局促不安地道,“晨风,对不起,刚刚太饿了,也以为你死了,才会……。”

晨风觉得很不对头,“他怎么知道我叫晨风?”于是便试探地向老头打探身世,老头是他的二叔公。现在是穿越到了汉朝末年的黄巾起义时期,家里就在荆州的山村里,身体的人也是姓晨,名风,同样唤作“晨风”。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由于灾年加上村里被山贼打劫了,全村基本不是饿死就被杀死了,晨风一家四口就饿死了仨。村里没死的人要么逃荒,要么在饥不择食之际便吃起人肉来。老头和晨风就选择了逃荒,但逃荒路上也只能吃吃树皮,最后大致的结局怕也会逃不了饿死的厄运。

“二叔公,刚刚你不会是想吃了我吧?”

“我刚刚看你没呼吸了,以为……这实在没办法啊,去到荆州还得200里山路,得走8天,不吃东西坚持不下去啊。”

两人搀扶着走了2日,老头最终还是没能坚持了,一命呜呼。

呜呼哀哉!以前贫困的经历和现在受到极度的饥饿,晨风知道,要想活下去,必须得狠,可吃人肉的事他还是干不出。于是把老头的尸体拖到路上发现的一个大凹坑里,用尖石把老头的尸体放了血,然后爬到附近的树上蹲守,等着野兽下坑里吃尸体。

到了深夜,坑边有狼的嚎叫,后来还听到咀嚼和撕扯声。等到天亮了,晨风看到周围无异样,下了树,发现坑里有一头呲牙咧齿的狼和一具被撕得七零八碎的尸体。

“感谢二叔公的救命之恩。”晨风磕头跪拜道。

老头死前,不想村里晨家绝了后,便把太祖逃难时用尸体打猎的方法教给了晨风。

晨风用石头砸死了狼,生喝狼血后把狼肉架在火上烤。由于是第一次烤动物,内脏只是草草处理,连皮毛都没去掉,结果整个狼被烤得又焦又湖。

这要是在2020年,这种又硬又骚的肉,还没有任何的调料,晨风是打死都不会吃的,可对于现在的他,人间佳肴也不过如此。不久后,这只狼被晨风吃掉了四分一,剩下的肉就用破布包了起来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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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晨风脑中挥之不去的是,为什么小说的主角都是穿越到帝王或官宦家做大少爷,享尽人间荣华富贵;最后实在无聊了,就通过现代知识一展抱负的,改变世界,千古留名;而自己却是全家四死仨,甚至自己也快被饿死了,命途多舛。

“穷归穷,饿归饿,但总得想办法活下去吧。我不信作为一个现代人还不能在古代咸鱼翻身做一个王侯将相的,至少是一个超级大土豪。”晨风喃喃道。

其实晨风虽然是一个现代人,可是作为文科生,高中历史又不好,理科学习也就这样。按照正常的发展,要有大作为也是挺为难他的……

深秋的夜晚,月亮高挂,寒风习习,此时在荆州大地的百姓,很多衣不果腹的人都会冻死在秋冷下,熬不到寒冬,算是温暖地逝去……

林间浓雾迷漫,十步以外的路已经看不清了,晨风在火堆旁蜷缩着瑟瑟发抖。

“你们不要挂念我,爸妈。菜鸡,莞城酒店的卡还有三万还没用完,希望你记得我的密码。弟弟,我不在了,你一定要照顾好二老。我会在这个时代里为你们争光,我们红枫村里不会出孬种的,你们要保重啊……”

晨风抽泣着湖了一脸泪和鼻涕,几天来他第一次松懈下来就想家了,很累但睡不着,怕惹到山贼和野兽,又忍着不敢大声痛哭。

“救命啊!前面的人快来救人啊!”突然迷雾处传来虚弱的少女求救声。

“谁?哪?怎么了?”晨风吓得弹了起来。

“这边,我爷爷晕倒了,求你救救我爷爷。”少女抽泣着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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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风拿起了一根树杆做棍,顺着声音找过去。发现是一个枯瘦老头晕坐在地,十五六岁的少女跪着搀扶老头。

见这两个人没什么战斗力,应该不会造成危险,晨风就做起来三好少年,帮少女搀着老头到火堆边放下。

晨风匆忙地把最后的一小块狼肉撕碎,用一个破碗把肉沫煮汤,晾好后就把汤灌给老头喝。老头喝了几口随即醒了过来,但还是很虚弱,少女便把肉沫全喂了老头,老头吃饱了后没说话很快又睡着了。

晨风好奇看着少女,“你怎么称呼?怎么来到这里了?”

“我是附近栏化村的,我叫蓝蓝。今年失收,村里的人大多数饿死了,没饿死的要么到荆州城去乞讨,要么被征兵了,还有不少去做山贼了,我和爷爷是走饥荒的。今天要不是公子,我爷爷就要……”说着说着蓝蓝又哭起来了。

“公子,今天的救命之恩,现在我没什么报答你,等我们一起进了城讨到钱我会报答你的。”蓝蓝一脸真诚地看着晨风。

“别!我是学雷锋,做好事不求回报。哦,你也不用管雷锋是谁了,我们村里的一个好人。”晨风急忙道。

现在不是闹饥荒吗,怎么这家伙看起来怎么这么好营养。才十五六岁就前凸后翘,皮肤白白嫩嫩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再加上洋溢着青春活力,怎么看怎么养眼。

想着:一个毫无战斗力的老头和一个水灵灵的少女,在山郊野岭很扎眼,肯定会惹麻烦的,明天一定得跟他们分开走才行。

有了计较,晨风就劝蓝蓝早点睡,明天再说。对一个生意人来讲,现在最重要的是有命活着,凭着几分半生不熟的关系,做好事搭上小命就太划不来了。

翌日,太阳升起,三人起来喝了点清水就算是吃了早餐。晨风用约了人的大路货借口,准备告辞离开他们。

蓝老头急忙开口了,“公子,昨天救命之恩,实在无以为报,我们爷孙俩以后就伺候你吧。”

“不用,我只是尽了绵薄之力而已,不敢当。我有约了,你们先走吧。”晨风晃着头,想死的心都有了,要是繁荣盛世,不要钱的免费劳动力给一百打都不嫌多,现在就是绊脚石啊。

“公子哥,从今之后你去哪我们就跟着去伺候你,不用考虑我们的想法。”蓝老头用坚定的眼神望向晨风,就像起誓明志一样,会一直永远地跟着晨风不离不弃。

为了这事,三人坚持己见僵持了半个时辰,最后蓝老头还是用以死明志来威迫,蓝蓝在旁边哇哇嚎啕大哭助攻。晨风最后被缠得没办法了,无奈妥协接受了两人的跟随。

【作者题外话】:为了上潜力,又重新改了下第一章,希望阅读的朋友们能收藏,喜欢的投张票,谢谢你们,你们的支持是我的动力,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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