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 > 玄幻小说 > 非人生物见闻录 > 176、外篇琅鸟·初见全文阅读

我心中最爱的人啊, 我爱你胜过一切, 所以,请你别再爱我。——庄主。

安顿下来后,子珝和表哥被姨父叫了过去。

小表哥虽然是凤凰与琅鸟的混血,但就算是混血种也是凤凰的血脉, 到了年纪得入雏宫学习与修炼,但子珝不是, 子珝是一只普通的琅鸟,自然不能入雏宫,姨父想知道子珝日后有什么打算。

问子珝有什么打算, 他也不知道。

以前最大的打算也不过是活下去而已。

此次凤凰王废除了凤凰族不与外族通婚的族规, 虽然也没表示支持,并且凤凰五族内部还是排斥的, 但对于已经在外头与外族通婚却因为族规而不敢回来的凤凰而言,这是个好机会, 麻溜的将伴侣给带了回来认亲戚,表示自己现在是已婚鸟了。

就是鸟流量不小, 别说凤凰族的长老们了, 便是王, 估计脸色都不是很好。

然而脸色再不好也没辄, 禽鸟是一夫一妻制, 不是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配偶,过段时间腻了,可以离婚再娶或再嫁, 禽鸟,尤其是猛禽的婚姻更是属于霸王条款中的霸王条款:终生一夫一妻。

通俗点说就是,一生只一只配偶。

任何敢于染指自己配偶的人,都将被撕成碎片,不拘公母雌雄。

综合上述,找配偶,尤其是跟猛禽结婚需慎重,你得确定你这辈子都不会再换配偶,否则结了婚却在事后反悔了,只一个下场:被撕成碎片。

碍于此种情况,长老们再呕血这些小辈,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总不能拆了姻缘让小辈孤独终老吧。这一辈的后辈已经这样了,但下一辈的幼崽们的思想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耳提面命,通婚必须找同族,绝不能再找外族,那样的婚姻生下的全tm是残疾,结婚必须考虑优生优育,配偶要找好,不能选个会生下残疾的,懂不懂?

子珝对这些不太清楚,他的父母早已死去,因此跟着姨母生活,姨母跟着丈夫来到了南明,但他还是感受得到姨父的压力的。

表哥在外头的时候,所有幼崽里就他最强壮,然而在这里,他是残疾。

“长远的打算我还没想好,但我想到处走走,了解一下南明的情况。”子珝说,姨父姨母已经很不容易了,自己若是能不给他们添麻烦就还是不要添麻烦的好。

南明的直属疆域其实不大,至少相对于整个南荒而言不大,但琅鸟想走完也不容易,嗯,走完,他不会飞,一方面是太小,翅膀还没长硬,另一方面则是他恐高,天生的,因此就算翅膀长硬了,于他而言也不过是装饰品。

虽然如此,但琅鸟也有自己的办法。

洪荒的飞禽大多在南荒,而王畿地域是最热闹的,尤其是到了如今这位王继位以后就更热闹了,南荒多山,王畿更是一座不死火山,不过活火山区域只在群山深处,外围的地方还是很安全的。王开放了王畿一部分山脉,允许别的物种在其上生活,就是要缴纳租金,租金还贵得要死。但就算如此,也仍有无数的物种捧着大把的灵石来租地生活,原因?王爱论道,还不设禁音,因此只要不是离得太远,都听得到的。

妖族与灵兽大多修炼艰难,若是能听王讲道,毫无疑问可以少走许多弯路,花多少灵石都值。

人多了,先王时期建立的集市也随之兴盛了起来,各种各样的服务兴起,其中就有代步的。

会飞的物种愿意给别的物种做代步工具,但得支付灵石。

子珝溜溜达达了两年左右定下了目标,他想开商铺。

集市并非时时都有,两三年一次,但有的时候要买什么东西,实在买不到就只能自己去找。虽然以前所有人都是如此的,有一片领地,然后自给自足,然而先王设立的集市已经打破了这种状态,他也看得出,新王想彻底打破旧有的规则。人会越来越多,集市会越来越兴盛,这个时候开一家商铺是最赚钱的。

修炼需要很多资源,而他本身也没有领地,但这种方式可以让他获得很多需要的资源,加上他有个凤凰族的亲戚,相信没有人敢找他的麻烦,开店也会很顺利。

对于子珝的想法,姨父姨母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但开店铺也是需要商品的,借了姨父姨母一大笔灵石在集市上买了许多常用的东西,但还是不够吸引客人的目光,须得有镇店的东西,不过那种级别的东西往往贵得惨无人道,买的话太亏,子珝决定自己找。

但找什么东西,又上哪去找呢?

这是个问题。

青鸾君给了子珝提示。

凤凰有五个支族,每个支族都有一位君,地位仅次于王。

青鸾君,顾名思义是青鸾一脉的君。

现任青鸾君与姨父是发小,差点就凑成了一对的发小,嗯,差点。

青鸾君少时活泼可爱,确切说,熊得一比,因为熊,跑出了领地,遇到了一只捕猎时喜欢折磨猎物,以至于猎物即使侥幸活下来也往往落下心理阴影的臭名昭著的妖。虽然奋力反抗,但自己还是太小,幸亏同样熊的一比的姨父经过,两只幼崽合力将那只妖给灭了。

因着这事,俩熊孩子特有共同语言,玩得特别好,长辈们都想给他们定娃娃亲了。但也只是想想,按着凤凰族的规矩,婚姻之事长辈可以提意见,但最终拍板决定权在当事人自己手里,而且婚事也都必须等幼崽成年后才能考虑。

不能替幼崽做决定,却可以逼婚,自打成年起俩鸟就一直被逼婚。

青鸾君对长辈说,你看,我这么小,见识也太少,结婚实在是太早了,不如让我先出门游历一番增长见识吧。

长辈一想也是,幼崽一直都被拘在南明,见识的确不够,想要出门游历见识也是好事,就批准了。

然后青鸾君就出门游历了,然后就死活不肯回来了。

姨父则在青鸾君跑了一万年都未归后也对长辈说,我去找她吧。

长辈们也愁青鸾君不肯回来的事,见他如此上道,麻溜的批准了,然后.....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现在回来了,姨父已经有了姨母,而青鸾君,仍旧单身,浪得飞起。

青鸾君正与姨父饮酒,抱怨着长辈们的逼婚,她连巢穴都不敢回了,就怕被堵上。

“你都十一万岁了,换做龙族的神,在你这个年纪,连孙子都有了。”姨父道,面对这么一只剩鸟,搁谁是她长辈都想呕血。

青鸾君理直气壮道:“别拿我跟那些成天配种的龙族做比较,太恶心了。十一万岁怎么了?王可是单身了十七万年。”她才十一万岁而已,单身多好啊,放飞自我,想怎么浪就怎么浪,为毛一定要结婚呢?

姨父嘴角抽了抽,青鸾君口中的王自然不是王座上现在坐着的那位,但.....你还真好意思去跟凤凰族近百万年来最大的龟毛比。“先王再怎么样,也留下了两个子嗣。”

青鸾君嘴角也抽了。“你不提还好,一提,你说王是怎么生下这么两个怪胎的?一个比一个.....”青鸾君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词了,这年头还没有基因变异这种说法,但碧梧宫那两位已经身体力行的诠释了何谓变异,除了一张脸,身上就找不到一点与先王相似的地方。

虽然回来不久,但碧梧宫那两位的性格与丰功伟绩,姨父这些日子已经从族人的耳朵里听了不少,对于青鸾君的话倒是颇有同感,生了两个,一个比一个难搞,先王真是太会生了。

“说起来,也不知她们俩的父亲是谁。”青鸾君颇为好奇的咕哝。

“先王那个时候也没与谁在一起,应是她独自生的。”姨父推测道。

女子有了孩子,正常人都会揣度一下孩子他爹是谁,但碧梧宫那两位,压根没人去考虑这个问题。

古神族的特立独行就在于,单独孕育子嗣,一个人兼任父母的角色并不困难。想当年,始祖不就是一只鸟繁衍出了凤凰族?因此算了下日子,发现先王怀上孩子的时候并没有与任何雄性或雌性有什么超出正常友谊的接触后便将孩子他爹是谁这个问题给丢归墟去了。

啥?你问那只和先王爱恨纠缠了几万年,强占了先王将先王的神生搅得一团乱,逼得先王一度想死的凶兽?从某种意义上说,桓寂也挺有才的,先王的神经堪比天柱,哪怕是亡国之难都没把她逼到想发疯,桓寂却做到了。

就算不提他把先王给祸害得有多惨,就说它的死,它可是先王亲手杀死的,先王得多脑抽才会一边想着怎么杀死一只凶兽一边与其孕育子嗣?

只是,说起孩子没爹这种问题.....听说王近来正在研究交/合之气,想试试能不能自己生产,显然是打算走无/性繁殖族群的路子。而根源,姨父瞅了眼青鸾君这只浪得最欢的单身鸟,能够将一族之王给逼到这份上,这些单身鸟也挺有本事的。不过新王也的确很有创意,面对这群浪得飞起的龟毛鸟,先王也很头疼,很想撸袖子拔光这些骚浪贱鸟的毛,但最终还是气到没辄,也没立场,她自己就是浪得最飞起的那个。就算要逼婚,身为王也应以身作则,作不了则,也就只能默默内伤。新王却是清新脱俗不走寻常路,你爱骚浪贱就骚浪贱吧,我不会管你们怎么浪,但你们必须给我生个孩子,简直神逻辑。

姨父拿这事安慰了青鸾君,有了孩子,逼婚应该不会再那么频繁了,至少长辈们不会再逼婚逼得她连巢穴都不敢回了。

青鸾君:“.....虽然知道你是在安慰我,但我怎么就觉得那么别扭呢?”

“不然你想结婚生子?”

“我还是自己生吧,不过,王也不知道靠不靠谱。”青鸾君有点愁。“罢了,她若是不靠谱,我到时出门找找哪里有交合之气。”

姨父:“.....”所以你是打定主意要浪到天荒地老吗?幸亏我不是你的长辈,不然迟早被你气出心脏病来。

这两只鸟的对话让子珝有了个想法:做交/合之气的生意似乎也挺不错的。

交/合之气,听名字像是催情用的东西,但还真不是,它是助孕的,哪怕你没有与任何人上床,它都能让你有孕。凤凰当年便是感交/合之气而生的孔雀与大鹏,助孕的成功率高达百分百。

子珝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交/合之气是天地初开时阴阳之气交/合时产生的东西,数量稀少,至少现在很稀少,大洪荒的时候,那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否则最初的古神也无法繁衍出后来万类霜天竞自由、诸神族征战不休的情况来。只是,这种东西的产生不易,大洪荒时代被消耗太过,到了如今,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在子珝查阅资料时,伙食一个劲的上升,若只是如此也就罢了,查阅资料也挺费神的,吃好点补补也是应该的,但姨母还天天给他保养梳理羽毛。

“我的羽毛怎么了?”子珝很是不解。

羽毛对于禽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成年后求偶,羽毛越漂亮的禽鸟在求偶时成功率越大,毕竟——禽鸟求偶第一标准就是羽毛必须好看,颜控属性与生俱来,无药可救。也因此,快成年和已成年的鸟儿对于羽毛的爱惜可谓是变态级别的,关乎鸟生大事,照三餐的保养羽毛都不过分,但他才三十几岁,毛都还没长齐,离成年还远着呢。

面对子珝的疑惑,姨母坦言道:“王很喜欢毛绒绒的、摸起来很舒服的小动物,我和你姨父商量了下,将你的羽毛保养好,到时候带你去见王,看能否让她收你为弟子。”

王的绒毛控属性与“移情别恋”的速度是整个凤凰族人尽皆知的事情,为了满足自己撸毛的欲/望,王也是拼了,小小年纪就学着别人收徒,然后使劲撸徒弟。但不管是多么好的毛,她的兴趣往往很难长久,到手之后就会被别的毛绒绒给吸引目光。

姨母对此也很是无语,但她也敏锐的意识到了里头的机会。

王的“移情别恋”速度虽然很快,但她也不会因为有了新欢就把旧爱丢到角落里自生自灭,既然收了徒弟,做为师父的责任她还是会承担起来的。而王的弟子们,姨母打听了下,发现都教得很好,若是子珝能够成为王的弟子,想来也能受到更好的教育与培养,有更好的前途。

子珝也无语了,王可真是.....有个性。

“若是如此,那我更得找到交/合之气了。”子珝心想。

王在研究交/合之气,而研究是需要素材的,拜师的话是要交束修的,自然,王不介意这个,她只要有毛绒绒撸就行了,但如果拜师的话,子珝还是希望能给师父留个更好的印像。

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子珝最终找到了一个可能的地方,与姨父姨母打了招呼便出发了。

王畿及周围的治安很好,安全有保障,就算没保障,子珝的身上也带着姨父的一根羽毛,别人看了也就知道他和凤凰族关系匪浅,不会对他做什么,因此成鸟都对孩子独自出门很放心。

一路溜溜达达,子珝碰上了不少不错的药材与矿石,年份足够的药材都采了下来,矿石则是捡几块喜欢的。

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子珝松了口气,可算是到了,这一路为了搭乘交通工具,他花费的灵石可不少,再不到,回程就该成问题了。

下了鸟后子珝又走了两日,拿着地图比比对对,觉得应该就是这附近,找了一圈,交/合之气没见着,反倒是美鸟见着一只。

很美很美的鸟,通身的羽毛都是非常纯粹的黑色,宛若最深的夜,倾泻而下,取其精华制成。

黑色的禽鸟,子珝也不是没见过,但黑色的翎羽并不是什么鸟都能驾驭的,以前见过的禽鸟那一身黑,不是像黑炭就是像乌鸦,怎么看都不美。然而,这只华美的大鸟却完全驾驭了黑色这种颜色。

桀骜、华美、高贵.....

子珝将自己脑子里所有赞美词都给挖了出来仍旧觉得不够,小心脏砰砰砰的跳着,跳比逃命的兔子还快。

太美了。

子珝很想上去认识一下那只美鸟,如此美丽的鸟,就算自己和对方都还没到求偶期,也可以先留个印像,不然等以后对方成年了,自己不知道要排多么长的队,对方又对自己一点印像都没有,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然而,子珝还没来得及将心动变成行动,便见那只鸟看了自己一眼。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

璀璨夺目,仿佛绝美的宝石。

然而,宝石虽美,却是冰冷的无机质。

这双眼睛里自然不是无机质的,却也是冰冷的,子珝在那一瞬有一种自己是一只兔子,而对面是一只狮子的感觉,肚子不是特别饿的狮子挑剔的看了眼兔子,好瘦,根本没几两肉,算了。

然后,狮子,啊不,是美鸟头也不回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