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 > 玄幻小说 > 非人生物见闻录 > 152、第十章端午·收徒全文阅读

承诺是什么?千年时光流转, 诺言还能当回事吗?——庄主

我越来越好奇孟凰是个怎样的神了, 疑似人格分裂,还是多重的,学识与智商方面却是学神中的学神,静心宁神的咒语虽然我一个字都不明白, 甚至就连音节(这咒语绝对不是为灵长类生物发明的,单凭人族的喉咙根本无法发出正确音节)都是死记硬背下来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效果还不错。感觉自己这些日子越来越向变态发展的心理正在慢慢平静下来,至少在念了一晚上的清心咒后我也意识到了自己之前的种种想法偏激过头了。

恢复了正常, 我仍旧报了警, 那名死了全家的男子被送进了牢里,上了报纸头版头条, 虐杀孩童,虽然未遂, 但鸩鸟的主人的惨状......判他个十年八年显然不是问题。诚然,我明白, 他情有可原, 毕竟是别人先杀了他全家, 但我还是得说那句话, 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不信他对他老爹的情况一无所觉, 但他没有阻止,这本身就已经埋下了隐患。

受害者不是包子,被人打了一巴掌尚且知道打回去, 何况这种折磨,但凡正常人都会想要报复回去好不好?

既然没有阻止自己老子加害别人,也没有对赶尽杀绝的弄死受害者,那么今日被受害者报复不是很理所当然的事吗?至于死了全家只能说他倒霉,碰上的报复者是个特别狠的。

杀人全家也是要赔命的。

男子自然也反击了,奈何鸩鸟的事特勤处不会允许他公之于众,而鸩鸟的主人,那还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连最起码的负起刑事责任的年纪都没到,而且,他也没证据,鸩毒的投毒时间太过久远,而且小女孩当年下手挺谨慎也挺仔细的,没有证据,哪怕所有人都清楚是她做的又有什么用?

什么?

验毒?

且不说尸体已经火化,就算没火化,这天下的鸩鸟可不止那一只,脑裂而亡这样的特征,大部分鸩鸟的鸩毒都具备。

回到鹤城后安安问我:“那个男人会被判死刑吗?”

“不会。”我说。

安安颇为感慨。“人族的幼崽为何如此不值钱?”

我茫然,什么意思?

“虐杀幼崽,放在南明,不论是否未遂都是死罪。”

我道:“君族也一样。”虽然君族崇尚斯巴达教育,孩子不听话吊起来抽一顿是常态,但虐杀这种事,仇再大也做不出来。可惜人族与我们都不一样,有人会虐杀同类的幼崽,并且被抓着了也不会判死刑。也因此,我估摸着这一段恩怨并不会因为法院的判决而告终,等男子出狱后必然会继续上演,就是不知道下一回是谁弄死谁了。

“等他出狱,他们之间会是谁弄死谁?”

我道:“当然是小女孩弄死那个男人,吃一堑长一智,我相信,下一次她不会再留下漏网之鱼了。”不过这也得怪律法,虐杀幼崽若是判死刑,多年后小女孩也就不必头疼怎么继续杀人了。

“为何不是男人弄死小女孩?”

我笑道:“因为她会是我的第一个弟子。”

安安疑惑的看着我。“虽然我很欣赏她的心狠手辣,但我不认为你也会欣赏。”

“我的确不欣赏,但我也觉得勿以善小而不为。”

“她有什么特别的?”

“那个女孩是极阴之体。”

“人族的极阴之体最易吸引乱七八糟的东西,拥有此种体质的人大多在幼崽时期就会因种种意外而夭折。”

“她捡到了一只从盗猎者手里逃出来的母鸩,母鸩伤得很重,产下卵后便死了,她救了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幼鸩,而幼鸩成长后也保护了她不被乱七八糟的东西侵扰。”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人还是应该多做好事的,善恶终究有报。

“极阴之体修炼起来的确事半功倍。”安安说。

我说:“嗯,不过我想收她为徒还是觉得她的心性不错。”虽然对那个男人的全家她挺残忍的,但对于绿儿,她却是非常的温情,而且,她养了鸩鸟那么多年,死于鸩毒的只有那个男人全家,足可见她养鸟养得很上心。这让我觉得,这孩子还不算没救,既如此,帮她一把又如何?

安安也赞同。“她的心性是不错。”

我的计划是等人出院了再找小女孩谈收徒之事的,不过计划没赶上变化,老腊肉给我打了个电话,小女孩想出院,在发现自己因为年龄无法自己办理出院手续后她就带着鸟跑了,只留了一笔毛票当医药费,就是那一沓毛票连医药费的零头都不够。

安安安静的听完电话,问我:“鸩鸟身上的香应该散了吧?”

我点头。

熊孩子真愁人,你跑什么跑?医院又没妖怪要吃你。

不过你可以跑,我也能找,诺诺那里可是一堆的鬼,等入夜了,找她发动闲着也是闲着的鬼群找人,只要熊孩子还在鹤城,就一定找得出来。这是我的计划,就是计划没赶上变化。

下午的时候和安安在白梅街的兔子面馆吃面的时候忽然觉得周围气氛不太对,抬头一看,脸顿时就黑了。

这里得说一下兔子面馆的情况,门面是两间,一间是厨房,专门做面和米粉,汤的炒的都有,另一间是给客人吃饭的地方,上面还吊了个大风扇,不过大热的天,又是室内,还不止一个人,就算有吊扇也还是大汗淋漓,因此更多的客人还是喜欢坐在外头。开面馆的兔子用塑料布在门口搭了个遮阳的棚子,下面又摆了两张桌子,八面来风,相对舒服些。

室内没几个人,外头的两张桌子倒是做得挺满的,一共九个人,就两个是人族,因为前些日子的混乱,做为唯二剩下的净土中唯一能够大规模容纳难民的白梅街涌入了大量的非人生物,以前是一眼望去,妖魔鬼怪很是醒目,而今.....一眼望去,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其中可怜的几个人族,在一堆妖魔鬼怪里实在是太不显眼了。

我抬头的时候,不管是坐着吃面吃米粉的还是外头大街上走着的妖魔鬼怪都露出了垂涎之色,不少新来的更是在擦口水。

我敲了敲桌子,刷的一下,所有“人”该吃面的吃面,吃米粉的吃米粉,要外出的继续外出,没一个人再多看一眼。

“威信不错。”安安将嘴里的米粉咽下,如此感慨。

的确不错,我现在在大部分妖魔鬼怪和人修中的名声也就比少凰在神族中的名声好点,能没威信吗?发自内心的畏惧。前段时间杀人杀妖杀太多的后遗症,我现在没事都不敢随便离开鹤城境内,就怕出去了就回不来了。

想想就泪目,在雷泽界的时候我可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乖宝宝的榜样(问我君族的幼崽都是什么样的,三个字可以形容:熊熊熊。所以我真的是乖宝宝,别人是熊熊熊,而我只是熊。),怎么到人间界来了就成这个样子了?

肩膀上站着只鸟的小女孩在看到我与安安后愣了下,旋即看向鸩鸟。

鸩鸟有气无力得活似刚失恋又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死了死爹死娘般的点头。

小女孩立马拄着拐杖挪了过来。

我赶紧过去扶她,人族的体质可没我和安安这两个比小强还变态的生物那么夸张,被打断几根骨头完全不影响活动,话说这家伙是怎么顶着这么一副身残志坚的模样找到白梅街来的?

“小丫头怎么找到这里了?”我很是好奇的问,就是她看不出来,她肩上的鸩鸟也应该看得出来,这条街上,人族是稀有物种。就算鸩鸟眼瞎了看不出来,我就不信这位高智商杀人犯会看不出来别人看她的眼神是什么意思。

嗯,高智商杀人犯。

既然动了收徒的心思,我又怎会不把准徒弟查个底朝天,否则日后教出个祸害来岂不是害人?

这一查我才发现,准徒弟的经历真是有够狗血的。

生在一个贫困家庭,这也没什么,生于贫困,也可以通过努力改善自身的生活,但问题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合理的去改善生活,反倒是去纠结一下挺无聊的事情。准徒弟的父母就是这种奇葩,一定要生一个儿子,并且完美诠释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这八个字。连生三个,全是女儿,还要生,不过生之前终于知道考虑一下家庭情况,养不起了。因此为了继续生,两个女儿被卖掉了,成功减压后终于生了一个儿子,但这还没完。

说实话,明明流着人类的血,我却觉得自己与人类是两个物种真的不是我无情和冷血,而是我与人族的思维,很多时候真的相差太悬殊了。

在君族,没人会卖掉自己的孩子,每对父母都会认认真真的养大孩子,确保孩子在成年的时候拥有独立生存的能力(过程凶残了点,斯巴达教育什么的,只能说物种不同,习俗不同),然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孩子成年后,父母不会再管孩子,而孩子也不需要赡养父母,因为有可能孩子的孩子都死了,父母还活蹦乱跳的,这不是夸张,这种情况在君族并非稀罕事。会和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一起让孩子赡养自己的父母通常是那些身有残疾失去了捕猎能力的族人,因为无力再独立生存,自然需要人照顾,但这种照顾,大部分族人都不愿接受,宁愿在族里找一些不需要外出的工作换取微薄的酬劳也不愿被人当成残疾人(已成年却没有独立生存能力=残疾)。

人族与君族截然不同,人族认为养儿防老,因此一定要有儿子,然后生了一个儿子还不保险,还要生两个以防万一。不过,讲真的,我所看到的,很多的人族在孩子长大后仍旧不能休息,因为他们还要为孩子买房娶妻,等孩子的孩子出生了还要照顾孩子的孩子.....一直到死。

准徒弟的父母生了一个儿子后还想着再生一个,但又生了两个,都是女儿,最后一个便是准徒弟,有多失望可想而知。

后来大概是死了再生一个儿子的心,加之膝下只有一个儿子,父母所有的心思都在儿子的身上,三个女儿根本不管。

儿子读书上进,父母可高兴了,积极攒钱为儿子存学费。

女儿读书读得好,读了也没用,一个小学没毕业就没读了,另一个倒是小学毕业了,然后被拉回来务农了。

儿子考上了大学,学费不够,没事,将两个女儿嫁出去,彩礼钱凑学费。

大女儿被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鳏夫有酗酒打人的毛病,前妻就是被他给打得实在受不了自尽的。

二女儿嫁的倒是个年轻人,家境也不错,但男方是个弱智。

唯一的共同点是彩礼钱相当不错,以及,两个女儿嫁人时,大女儿满了十八岁,小的还是上初中的年纪。

有了彩礼钱,儿子的学费得以解决,在学校读书读得很好,呼朋唤友,还和校花谈恋爱,日子过得相当滋润。遗憾的是,这位学习成绩好,在学校挺出风头的学生放假回家的时候与朋友喝酒,走夜路回家的时候掉水里溺死了。

唯一的儿子没了,这打击太大了,夫妻俩都很受伤,而妻子因为年纪太大,以及频繁生育伤了身体,不可能再生了,因此没几个月,丈夫就拿着家里全部的钱跑了,但他的尸体在一年前在山沟里被发现,根据尸检,这位的死亡时间和他当年离家的时间是吻合的。

儿子死了,男人跑了,妻子遭受打击太大,精神恍惚,很快就疯了,经常往外跑,说儿子没死,要找儿子,而准徒弟每一次都很认真的去把人给找回来,然后,女人又一次离家后再也没有找回来。

以上还能说是巧合,不一定是人为,但配上另一些就很让人怀疑了。

大女儿嫁的那个鳏夫在走夜路的时候被野兽给叼走了,被发现的时候,人已经被野兽给啃得差不多了。

二女儿的婚姻也没有坚持下去,倒不是她的婆家知道人性了,而是准徒弟上了一次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是直白一点吧:她将彩礼钱退了回去,然后威胁自己姐姐未满十八岁,婚姻是不作数的,她完全可以起诉他们,起诉不赢也没关系,弄死个傻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乱七八糟的事情结束后,准徒弟的两个姐姐各自拿着妹妹给的一大笔钱离开了山村。

以上都是警察查出来的,但查出来了,也知道准徒弟有非常明显的杀人嫌疑也没用,因为她做得太干净了,什么痕迹都没留下。就连那些钱,她也说是母亲的私房钱,父亲并不知道,因此就没有卷走。

我不知道警察当时的心情,但挫败感肯定是有的,明知道别人是杀人犯,就是没证据,因此只能将人无罪释放,心情肯定很复杂。

我现在都还记得赵哥将资料给我的时候对准徒弟的评价:“这人简直就是天生的罪犯。”

我不否认准徒弟挺有犯罪天赋的,但天生罪犯,这评价就过了。

少凰是凶兽后裔,百分之九十九的凶兽血脉,虽然不是好人,但也不是大恶,很多血脉浓度不如她的凶兽后裔根本控制不了自己,做为最接近凶兽的她却能够完美的控制自己的理智,不会被血脉天性所操控,足以证明:没有人天生就该是罪犯,真成了罪犯那也是先天加后天的综合因素所致。

至于准徒弟的这些过往,她也没杀害无辜。

养着一只鸩却没去从事无本万利的生意,而是靠着从山里捕猎和采药维持生活,这孩子真是不错。若换了我或少凰处在她那个位置,我会夷人三族,她会进行物种灭绝,虽然在我们自己的三观里,这是应该的,但对于人族而言,我是变态杀人狂,少凰会是恐怖大魔王。且,从实际上来看,我会很成功,而少凰,众神不会放任她随便搞物种灭绝,最起码会留几个种。

准徒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安安,大概不太确定谁是主事的,但最后还是看向了安安。“绿儿说它的内丹换给了你们,我希望换回来。它这么小,若是没有灵力和鸩毒,很难长大。”

安安道:“内丹可以再修炼回来。”

我佩服不已,说得真轻松,重修内丹可不是一般的难。

许是看出了我在想什么,安安道:“五万岁那年,我被长姐废去全部修为,破而后立,我后来又修炼回来了。”

我一怔。“孟凰不是很疼爱你吗?”废去一个神人所有修为,这惩罚,真心不是一般的重。顿了顿,我又问:“该不会就是为了让你破而后立吧?”

“不,因为我犯上作乱,弑君杀姐,没成功,自然要被秋后算账。”

弑君,孟凰怎么没把你给杀了?

专制独/裁的时代里,弑君之罪,哪怕是亲生儿子,也照杀不误。

唐玄宗为何一日杀三子?不就是因为太子兄弟三个带兵入宫,唐玄宗以为他们是要杀自己吗?

孟凰真心是圣人,做为一个王,摊上这种事居然都没杀了少凰。

还有,少凰你不是挺在意你长姐的吗?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少凰没有回答我的疑惑,而是看着准徒弟。

准徒弟有点愣,显然有点反应不过来,但很快就不纠结自己听不懂的内容了,道:“鸩很值钱吧?”

我与安安:“?”

准徒弟继续道:“我捡到绿儿的时候,它母亲刚从盗猎者手里逃出来。”

安安瞅向我,我道:“鸩的确挺值钱的。”鸩毒可不仅能杀普通人,厉害的鸩毒连修士都能杀。

“绿儿说,鸩要六十岁成年,而我只是普通人,活不到那个时候,就算能活到那个时候,我也不认为自己能保护它到成年。现在知道绿儿存在的人与妖肯定不少,我们就算继续躲在乡下也没有用了。”准徒弟很是失落。

呃,我明白准徒弟为毛不搬家了,但我还是提醒道:“绿儿是用内丹换的解药,解药应该已经用了吧?”

养鸩有风险,不管多么小心,相处久了,沾染上鸩毒是必然,但准徒弟的身体现在挺不错的,至少身上里没有什么毒素。

准徒弟咬牙道:“.....我可以用别的换,只要我有,没有我也想办法去弄来给你们。”

“可我们没什么想要的。”我说。

准徒弟快抓狂了,我估摸着,要不是打不过,她这会都可能在考虑当街抢劫了。

逗够了,我笑说:“不过我缺个徒弟。”